《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共七章39条,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区域功能和管理机构等。
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等4项管理办法则明确规范了试验区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境外投资,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是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制定。“负面清单”涉及制造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18个行业门类,明确开列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并享有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开列的部分禁止投资的行业中有武器弹药制造、赌博业、色情业、象牙雕刻、文物拍卖等。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情况说明会昨天举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国家有关部委办相关负责人详细解答了试验区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方面的新点、亮点和难点。
>>>详见《陆家嘴金融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刊》
(“负面清单”全文见B8-9版、B15版、B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