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海波介绍,“负面清单”要列明的,是针对外商投资的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试验区的任务之一,就是试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戴海波说,负面清单的制订主要依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编制方法是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20类,除了社会组织和国际组织实际上一共是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负面清单具体的管理措施是写到小类,一共是190条管理措施。“所以相对于产业小类1069类来讲,约17.8%的小类有特别的管理措施。”
戴海波介绍说,对于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试验区将按照原有办法进行管理。而对于未列入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则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把原来合同章程的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戴海波表示,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相应制度改革的衔接,将大大方便投资者。在新的管理模式下,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即可拿到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证,相比原来承诺的29天时间大大缩短。
“由于是第一次制订负面清单,所以如同小学生做作业一样,可能会遇到一些矛盾或者不配套的地方。”戴海波表示,这就为我们下一步的改革提供了空间,今后可能会发布2014版或者是2015版负面清单。 本报记者 薛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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