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的一本书,从作者母亲的离世写起,回溯亲人相处时温暖的记忆片段,借此体悟生死。母亲的日记毫无矫饰,平实地记录着种种日常的趣味和欢喜。“去了沃尔玛,进超市,先看花,真有好多花草,很吸引人。我现在屋里花已太多,以后若没人送花来了,我再买不迟。小金鱼也好看……”“下午阿姨来后,就让她推我去沃尔玛。这两天暖和,下午出外特别舒适,院内南门外,只有几天,又开了几片红色的花(不知名),矮树上红似小喇叭的花,密密麻麻,真好看。在沃尔玛买了两盒三元牛奶(仅有的),结果奶酪忘买了,买了排骨、水果、蔬菜、豆制品回来。”那是她年老体衰仍然常去的一个地方,也是回忆的物证,是有痕迹可循的。
有朋友至今坚持手写日记。在她家借宿,临睡前她坐在桌前写,忽然抬头微笑着对我说:“我今天在日记里记了和你一起吃早饭的事。”我立刻遗憾起来,如果我也有写日记的习惯,就能写下她为我沏的咖啡,烤面包片上细细撒下的研碎的芝麻,一早起来拌的色拉里有生菜、青红椒和味道略有些辛辣的洋葱丝,浇上了她亲手调的油醋汁。她说自己写的日记,也许日后儿子会读一读。从前我曾固执地认为,写日记时一旦有了被他人阅读的意识,难免带上表演色彩,同时巧妙回避隐秘的心事和细节。后来我才发现,过于倚重自己的记忆力是虚妄的。如果日记能如实地还原点滴时光,让自己和至亲的人把往昔的路途重走一遍,也不失为一种凭证和安慰。某天翻出一堆十几年前的照片,藏起那些自认为拍坏了的不让人看。有人一把抢过:“我看都很好,那就是你。”果然,往事从那些定格的瞬间纷至沓来。
怀念母亲的那本书里,提到了崔护的《题都城南庄》,说“此门”、“桃花”和“春风”是“人面”的证物。其实崔护的诗才是更恒久的存在。当事人一字一句写下的日记,是“物是人非”里的“物”,是痴心人不甘心万事转头空的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