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三八节”又过去了。虽说自己是个老爷们,本不该跟这节日有什么关系,但近些年来,与此相关的一些情况和现象,却使我有些感慨,骨鲠在喉,还是一吐为快吧。
“三八节”的全称应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一百多年前的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的女工们集会示威,争取自由平等、妇女解放的权利。第二年,在德国著名社会主义者、国际妇女运动先驱蔡特金的倡导下,“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正式定名,从此成为全世界妇女的共同节日。我国在大革命的1925年将它引进,1949年政府更把它定为正式节日。由此看来,这应该是一个具有光荣传统的革命节日,有着鲜明的政治色彩和丰富的社会内容,核心应该是妇女解放,争取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权利。然而,近年来,这些主旨都淡化了,广大劳动妇女,包括女工们,尤其是女农民工们,已经不再是节日活动的主人,她们渴望争取到的许多权利逐渐被人们淡忘,在有些场合,甚至已经被边缘化。尽管有些地区或单位在这一天还会评定、表彰一些女劳模、女先进工作者,但影响已远不如以前。更多的时候,尤其是基层、民营单位、社会上,女工、女农民工们连半天的休假也得不到保证,其它就更没什么可说了。
另一方面,这一天又很热闹。在商场、在娱乐休闲场所、在高档华丽的交际场合,这一天成了难得抓住的商机。高级服装、高档首饰、化妆品、奢侈品,琳琅满目,吃喝玩乐更是花样不断翻新,似乎这些才是妇女需要的全部。有些地方还公开张扬,要求男士送礼。节日送礼,本无可非议,但一定要奉上如此昂贵的东西吗?就不能送些价廉物美、更有文化内涵的纪念品吗?此外,还要和“国际”接轨,于是,大批女性去国外抢购奢侈品,去韩国做整容手术,似乎不如此就谈不上身份和地位了。有的店家干脆把“妇女节”写成了“女人节”,于是,这一天真成了“女人消费节”、“女性享乐节”——与初衷相距何其远矣。
我倒不是提倡返回到几十年前,让妇女们穿着统一的“列宁装”去义务劳动。时代不同了,经济条件改善了,休闲、娱乐本身并非坏事,它也是劳动和创造的收获与成果嘛。对劳动,也不能机械理解,体力劳动是劳动,脑力劳动也是劳动,就是有些“全职太太”,把精力投放在养育儿女和操持家务上,也自有价值和意义在,同样不应歧视。
问题在于不能走入另一极端,从此轻视劳动,尤其是体力劳动;从此嘲笑创业奋斗,尤其是自主的奋斗。不能认为如今的世界进入了妇女应该由男性养活的年代,“妇女解放”的前景就是“金丝雀”的生活。说得轻些,这是偏见;说得重些,这是对妇女地位的歪曲。我曾注意到,有关方面不止一次地搞过民意测验,希望就业的妇女始终占大多数,因为女同胞们都懂得,充当“宠物”的日子并不美好。男女平等,共同劳动创造的生活是多年来先烈先贤们革命和改革的成果,也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显示,作为一个值得纪念的节日,有关方面以及各级领导应该在这一点上多做些文章。
类似节日还很多,劳动节、青年节,尤其是新设立的烈士节,决不能只当成“美食节”和“旅游节”,一定要挖掘出它们深刻的内涵,这是我们文化生活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千万不可等闲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