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法院法官入额考核(考试)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法官入额程序分为7个步骤,统一书面考试是其中一环。
记者了解到,此前,上海法院经过自愿报名、法官岗位承诺,以及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共有2202名法官参加首批入额遴选。据介绍,以往从助审员晋升为审判员在上海法院都须经过严格的书面考试和面试选拔,因此上海法院此次对审判员以业绩考核为主,以能力考试为辅,择优确认入额。其中,在办案岗位工作的和离开办案岗位不满五年的审判员,主要考察其办案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可予入额。在综合岗位工作、此次提出转岗且离开办案岗位五年以上的审判员,工作实绩考核通过后,还需参加考试。
对于助理审判员,则以业绩考核与能力考试相结合方式择优遴选入额。首批入额助审员需符合一定年限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即高、中院助审员报名入额的需从事司法工作满6年,基层法院的需从事司法工作满5年。符合资格条件的助审员经工作实绩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
根据上述情况,上海法院确认参加此次入额考试的法官共624人,其中审判员91人,助理审判员533人。
此次书面考试主要对参考人员的法律知识、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后,还需经过审委会面试,并按既定程序产生拟入额法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