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亮告诉记者,证券领域的犯罪表现形式,一般集中在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几个方面。“做空只是一种工具,它是套期保值、对冲风险的一种做法,本身并不违法,但这次的股市表现很不正常,出现连续暴跌,很可能存在了内部和外部资金勾结,不是为了对冲风险,而是恶意把市场往下砸,从中牟利,这种行为对整个市场、对金融秩序已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洪亮认为,这种违法应当属于市场操纵行为的一种。
谈到此次公安部门介入调查,洪亮认为,除了排查近期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的线索外,警方还有可能会对股市暴跌背后存在的一些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比如,公安部门一直在查非法集资,这次证券市场的波动,与大量的民间配资有很大关系。”洪亮说,以前的股市是没有杠杆的,两融后有了杠杆,但也受到严格监管。然而现在一些民间配资的行为,杠杆高达10倍甚至20倍,且不受监管,这里面很可能存在大量的非法集资的行为。 首席记者 潘高峰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16年前,本市也曾经破获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案件。一位名叫赵喆的证券市场交易清算员,通过入侵证券营业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委托数据,推高自己持有的股票价格牟利。
1999年4月16日,赵喆在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新闸路证券交易营业部营业厅,非法侵入三亚中亚上证计算机信息系统,把计算机中尚未向证券交易所发送的周某等五位股民委托买卖其他股票的报盘数据内容全部修改成委托买入他持有的“兴业房产”股票和“莲花味精”股票共计497.93万股,并将两种股票的价格修改成涨停价位。下午股市开盘后,修改数据引起了“兴业房产”和“莲花味精”两种股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格出现非正常波动,造成三亚中亚上证需支付6000余万元资金,以涨停价或接近涨停价的价格买入了这两种股票,三亚中亚上证因一时无法支付巨额资金而被迫平仓,经济损失295万余元。赵喆却趁机以涨停价抛售股票获利。
最终,赵喆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刑3年,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赔偿证券公司损失近2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