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读书好时候。
黎明并非悄悄降临,它跑步来到人间,从不给人机会商量。大地仍沉睡,四野弥漫静谧,尤其是冬夜,长夜难明的这段时间,窗玻璃上蒙着茫茫薄薄一层白雾。夜凉如水。黑暗欲走还留,仔细听,远远偶尔能听到几声什么声响,或轻重或疾徐。天,就要亮了。
回上海已经第十三个年头,早已习惯了快节奏。吃饭快走路快说话快做事快,叮叮当当的繁忙日脚,阅读已不再是一种习惯。由初始的坚持变成了某种需求,绝非生活点缀。精神的朝圣与追求,于我而言,似乎更是一种必不可缺。一本书就是一座城市。阅读可以使时间消失或是停顿,生活节奏变得慢下来,不知不觉之中。凌晨四五点钟,这是魔都难得的一段安宁时光。周遭寂若无人,不受限制地读书,这是许久以来我心中最渴求得到的一种奢侈状态。想起我一个朋友。生长于书香门第的她,对于读书环境的要求有一种坚定执着,她说,“看书首先要看氛围”。我有次带她去参加“思南读书会”,回来的路上她眉头紧皱,不断抱怨说,穿双拖鞋踢里踏拉,这也能算读书人,真是。她最爱的是曾经坐落于南京西路的原上海图书馆。许多年前,她在某个角落里手捧一本外国名著,读到流连忘返,仿佛饕餮了一顿“法式大餐”。
我读一本书,通常是翻开先浏览目录,若是遇到有趣的标题,或许会直接先翻到那一页,就那么读下去。手边随时放支笔,一个笔记本,感悟随时记录。我奶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嘴动脑动不如手动,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受益匪浅。我素日很喜欢买各种各样的便签纸,长的短的圆的方的,颜色各异,在读书时候直接做原著批注用。有时书中读到某个观点,受到启发或影响,兴奋得灵感突如其来,会立即停下来思考,接着就奋笔疾书,一首诗歌的雏形,常常就这样来了。而这样的阅读状态,只能发生在黎明时刻。一本书读完,便签纸红红绿绿夹得满满登登,胸中成就感十足。有时需要写一篇什么文章,拿过我的笔记本来,到处翻翻,聚宝盆一样就地取材料,就这么备足了。写文章渐渐变得轻车熟路。
犹太人是最善于阅读的民族。犹太人视阅读带了某种宗教性质,孩子生下后不久,要让小毛头在圣经上舔一下封面——是为让他们知道,书是甜的。想起我哥哥常取笑我,现在谁还买书,电子书价格不及纸质书的十分之一,还省空间。但我从来不看电子书,根本读不进去。一年四季,我都准时在凌晨五点钟爬起来,煮一杯咖啡,然后选一本新书。漂亮的排版,纸质特有的清香,书还未读人已先醉了几分。这是电子书完全无可比拟取代的触摸感受。有书如此,夫复何求。
经常出差,大包小包,必不可缺是一本书。我有个朋友也喜欢读书,但与我不同,他喜欢找喧闹的地方看书。他说,越是环境安静,心神越不易安定。他一定要选择人声喧杂的角落,才能专心致志地读书。或许是受到伟人影响,专门跑去炮声隆隆城门洞口去读书,书非“闹”不能读也?不过上海的确有许多适合读书的咖啡厅,带一本书,偷得浮生半日闲,难得的享受。
一日之计在于晨。我的美好清晨,于读书中开始。
十日谈
我的阅读生活
正在改变的阅读习惯和方式,明请看本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