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一趟车,买两次票’显然有违公平,火车票实名制早已不存在技术壁垒,纸质票无法作为购票的唯一‘合同约定’,铁路部门现行规定陈旧僵化。”
——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的浙江大学大二学生陈绘衣说。
“铁路方面依法依规执行,并无过错。立案前后铁路局的态度是一致的,我们尊重学生诉讼的基本权利,也将积极应对。”
——昆明铁路局日前回应。
“甲购买了车票,乙没有购买车票,甲把自己的车票交给乙,乙凭甲的车票进站乘车,而甲用自己的购票记录进站乘车。由于铁路每天客车开行密集,客流量巨大,要做到在旅行全过程中逐一核验旅客身份信息,工作量会非常大,也很困难,会给旅客出行带来不便。”
——昆明铁路客票所主任张平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铁路部门推出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是为防止有乘客恶意逃票。
“按照现有规定,丢失火车票后有两种方式挽回损失。一种是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补票;另一种是在火车上找到了原票。也就是说陈绘衣的这种情况,并不在可以挂失补办、到站退票的范围之内。”
——对于铁路方面的解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大三学生、陈绘衣的公民代理人秦晓砺并不认同。
“部门规章应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与时俱进‘立改废’,这是法治规则。如果不及时根据社会发展进行‘立改废’,何谈发挥法律引领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说。
“回到昆明铁路局‘车票挂失补办维护旅客利益’的观点,事实证明,旅客要的是服务的人性化和便利性,是作为市场主体的平等与尊重,并不需要铁路部门额外的利益维护。”
——评论人梁云风说。
“我要为铁路局说句话!我也办理过挂失补票,票丢后说明情况重新买票,上车后跟铁姐一说,到站前就给我送来了车长的证明。到站后凭证明退钱,特别顺利,就扣了2元钱手续费!”
——网友@李小勤快永远十八岁说。
“现在许多风景区都有逃票路线,铁路的这个逃票漏洞肯定有人会钻。不过同时,铁路部门简单要求补票做法太低级,应该想想在实名制基础上如何完善进站上车,简单要求‘补票到站后退票’虽然解决了问题,但这是一个倒退!”
——网友@只会蛙泳可以吗说。
本栏编辑 范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