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只能由奇人书写。幸好世间有书,容得下天地万物,因而是我等都会凡人最好的涵养方式,有时候,也会是最便捷的出离途径——比方说,在地铁里,让自己遇见动物:
在冰凉的急流河畔,和一只灰熊隔岸观照。在大漠中对着长啸的孤狼吹起日本笛子,直到狼听得入迷,把自己变成石头。在梦醒时分屏住呼吸,看到宽尾煌蜂鸟的严肃黑亮的小眼睛。或是渡鸦,衔起石头,扔向亵渎圣殿的不速之客。或是在纪念9.11一周年的两束强光中彻夜飞舞的鸟群。或是在大角羊飞檐走壁般在陡峭山壁跳跃时,他目瞪口呆。或是好奇地观看满身刚毛的豪猪交配……或是诧异于海滩上的巨型乌贼……再钓一条虹鳟。
《遇见动物的时刻》,跟随美国作家跟随克雷格·查尔兹的文字,在荒野中和动物正面相逢。交会的目光清晰而刚硬。
有时只是遇见。譬如在空中观察平滑展翼的秃鹰,看它从一千五百米的高空笔直下去抓住一条鲑鱼,赞叹鸟类的身体结构是何等高级,并产生再次成为动物、拥有已然失去的视力的愿望。“我想丢掉手指和计划,我想飞翔。”
有时遇见的只是痕迹,需要你动用知识、联想和同情心去理解。譬如在零下三十摄氏度的雪野中循着足印,他追访一只孤独的郊狼,依照雪中痕迹破解它刚才的动静,一如默剧,但不乏戏剧性。脚印里的千言万语汇成古老的词句。
这种探险之旅中也会有不可思议的欢快的插曲,譬如,一只不满意做牛仔的家犬的杂种狗擅自决定跟着这群荒野爱好者跋涉……或是在干旱山区的涵洞里千辛万苦救起一只浣熊……即便在城镇,他也会正视猫鼠黄蜂之类的动物,它们和日常生活千丝万缕,值得我们追问宠爱、独立、野性、妥协等等哲学议题。
这个奇人的大半生都在荒野中探险,他是博物学家、冒险家、沙漠生态学家,也是当今美国最优秀的自然主义作家之一。他的母亲热爱野外探险,父亲喜欢威士忌、枪和梭罗。查尔兹的姓就是Childs,暗示了某种宿命般的不羁。年轻时他做河流向导、加油站服务生、新闻记者,只求微薄的收入,始终在进行野外探险。人们说他拥有“所罗门王的指环”,誉其为“现代荒野之父”,他时常不带枪支深入荒野、峡谷和森林,仅仅用目光和动物对峙,也不止一次如同奇迹般地免受野兽的攻击(但也无法避免蚊子的攻击)。
他总能逃过一劫(等同于得到一次天启?),甚而把这些危险的相遇变成文字,让现场的眼神、气息、动作……乃至神话般的氛围得以保存。他了解每一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动物王国中蕴含的野性之美。每一次相遇,他都将自身还原为生命的原始状态,去感受自然界的生存、繁衍、搏斗与死亡。他的写作涵盖生物、地质、历史、艺术、文学与民俗文化,曾获2008年盖伦·洛威尔探险艺术奖,2008、2013年西格德·奥尔森自然写作奖。
跟随查尔兹的荒野际遇,跟随动物们的语言,我们能看到壮阔奇绝的风景,并想到千百万年的演化。他记录了自己在峡谷深处遇见的老美洲狮的尸骸,以此推想这种猫科独行侠的一生,从瞬间的精准咬合到急速加速的追捕,每一个细节都是六千五百年进化的奇迹,这种最凶猛的大型食肉动物也是最安静、最难以见到、最保持初态的动物。他带着这颗珍贵的、原生态的头骨继续跋涉。
原生态的荒野中原生态的动物,都市化世界里如同珍宝的经验,带来恐惧、惊喜、震惊、感动,以及突如其来的诗意。他说:美洲狮的尾巴摇动得像测谎仪。他说:自己在森林和海岸跟着一只飞鸟,直到跑进海里,只为了追到一根羽毛;或是在飞机上看世界上飞行速度最快的鸟——游隼,“感觉整个世界都在以它为轴心,沙土纷纷落下,绕着它旋转”。
有过这样的遇见,才会明白查尔兹的心声:“我不想成为与其他所有生物截然分开的孤独物种。”他的优美文字深深唤起了人们对失去的天空、原野的记忆以及对生命的好奇和敬畏。现代人的基因很纠结,一半向往残酷而便利的文明,另一半依然向往残酷而精妙的自然。我们正在经历地球上第六次大灭绝期,每一次和野生动物的相遇都是珍贵的。因为,不会有人,任何人,像荒野中的动物一样注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