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中不应出现“四方馆”?
秦惠王时,儒、道等学派在秦国是被禁止的,《芈月传》中出现四方馆,儒、道、墨等法先王的诸家,能够在四方馆中公开讲学,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误解。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法先王的儒、道、墨诸家,即已彻底禁绝。这是因为,法先王的儒、道等诸家十分强调道德教育;而法后王的法家则提倡“杀人如麻”与“兵不厌诈”,和儒、道、墨倡导的诚信、仁慈、反战等道德规范,正相反对,所以双方水火不能相容。商鞅在魏国时,原来与公子卬是好友,入秦带兵与魏国打仗,公子卬是魏军的统帅,商鞅乃借口会盟罢兵以欺骗其老友公子卬,公子卬不虞有诈,如约赴盟,被商鞅伏兵所获,商鞅由此大获全胜、升官进爵。这是对好友的欺诈。商鞅在变法中提出了斩首记功、升官的极暴虐的赏功制度,从秦孝公到秦始皇,一直贯彻始终,从此有了“首级”一词。
《商君书》中明确说:“《诗》、《书》、礼、乐、善(性善)、修(身)、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又说:“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悌)、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书中可以说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对儒、道、墨等法先王诸家的否定、禁止。这说明,法家为了最大限度地把将军欺诈、兵士暴虐发挥到极端,则必需彻底否定儒、道、墨等家的一切道德范畴,使全国官吏、民众都处于狂热的、反道德的应战状态。
商鞅之法乃是后期法家观点,与前期法家不同。前、后期法家均为春秋战国争城夺地的战时体制的理论总结(因为前期法家是贯彻于齐国、亦即贯彻于春秋战国始终的,冯友兰先生可能是为了用词的准确性,故称前期法家为“齐法家”)。两者的最大区别就是,前期法家提倡百家争鸣,并且以国家权力支持之。实际上,由于备战的需要,战国时期所有各国,都已在方针上趋向于前期法家;但是前述后期法家(其代表人物为商鞅、韩非),则是主张禁绝百家的。后期法家把国家办成了一个彻底的大军营,虽然有利于中国的统一,但是却留下了禁止言论的极专制的恶劣传统。前期法家在把国家办成大军营的做法上,不够彻底,因此陆续为秦国所灭;但是,在留下百家争鸣传统和保存各家学说体系、素材上,却功劳巨大。对此,均应作辩证分析。
秦惠王虽然车裂了商鞅,但是,商鞅之法则一点没有变更,倒是全部继承下来了。禁止不禁止言论,这是秦国与六国的根本区别;也是前期法家与后期法家的根本区别。注意,《商君书》要禁止的还有一“辩”字,其义既指儒、道等辩士(例如孟子就善于辩论),亦指辩论。老实说,后期法家的暴虐、欺诈内涵,违反人类良知,是根本经不起公开辩论的,所以不得不用行政手段禁止了。由此,秦国商鞅变法后的所有时间中,出现公开辩论以及四方馆这样的辩论场所,都是严重违反历史事实的;包括秦惠王与芈月谈话时,所说的诸家都对治国有用的看法,也是严重违反历史的。剧中还说,秦惠王要芈月读《商君书》,这倒是合于秦国历史实际的,不过,这就更加和芈月参加所谓的四方馆辩论,自相矛盾了。
剧中黄歇约芈月潜逃的情节中,芈月也一度考虑过潜逃,也是不符合历史背景与人物性格的。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实行了严格的户口管理与关隘验查符节的制度,这也和旧中国期间其他国家不同。黄歇是后来的战国四公子之一,应为大政治家,不可能不了解这个政治常识,两人潜逃,这不是存心害芈月、也害自己吗?芈月生活于秦宫,《芈月传》中,她还读了《商君书》,亦不当不知此。
为制造情节的紧张,而不顾历史背景与人物性格,是肥皂剧的特点之一;《芈月传》号称历史剧又是电视连续剧中可能是仅见的大制作,编、导、演都是名家,照目前我们看到的路数,如果走历史剧、文学剧的路子,情节照样紧张可看,肯定能够成功。可惜了。
《芈月传》高潮中的构思得失
《芈月传》公子稷成为秦昭王的高潮中,对历史实际做了较大的改变、虚构。目的当是在于:一、情节的紧张,争取观众;二、将芈月进一步美化。
不过,大幅度改变历史情节,就需要十分熟悉当时的历史背景,否则就很可能用现代人的看法、习俗描写历史,形成历史人物和古代情节的过度现代化;又或者则是,兴之所至,想当然地乱编一通。
公子稷能够在秦武王死后立为秦昭王,《史记·穰侯列传》中写得很明确,就是芈月的异父弟魏冉(公子稷的舅舅,后来以军功封穰侯)的力量所致。魏冉在秦惠王、秦武王时即已重用,“武王卒,诸弟争立,唯魏冉力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魏冉为将军,卫咸阳,诛季君(公子壮)之乱,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诸兄弟不善者皆灭之。”又据《史记·秦本纪》秦昭王(即公子稷)二年,“庶长壮(即公子壮)与大臣、诸侯、公子为逆,皆诛,及惠文后(即剧中虚构的秦惠王后芈姝)皆不得良死。”照这些史实,电视剧中强调义渠君在公子稷上台时的作用,并非史实,而是为了给芈月(宣太后)的姘居义渠君,找一个正当的理由,以防姘居之史事,给芈月抹黑。但是,剧中却又加上了一个情节,秦宫的保卫工作,全由义渠君的西戎兵士担当了,这就过分了。这在当时,是完全不可能的。春秋战国期间,由于周礼的普及,产生了一个附带的效果,就是,中原与夷戎之分野。三晋、齐、郑、卫等最早普及周礼的中原国家,恃其文化,视秦、楚等国为夷戎;而秦、楚强大后,逐步浸染周礼,则又自居为中原国家,视周边的少数民族为夷戎(就像宋代以正统自居,视辽国为夷戎;而辽国对西北诸少数民族,则同样视为夷戎,而同样以中原正统自居一样)。芈月如用义渠君兵力,协助魏冉攻打公子壮,是可以的;利用夷戎兵力保卫秦宫,则是不当的,因为这绝对不合于历史风貌,朝廷的大臣们,也不可能支持,而又给反对派以重大口实了,把自己彻底地孤立了(如写成芈月欲以义渠君兵士守秦宫,经大臣反对而改正,则较合理)。另外,芈月与义渠君的爱情,也不免过于“纯洁”,相当现代化了。
照历史事实,公子稷为秦王时,应为十八岁,完全可以正常处理政事。但是因为保他上台的乃是舅舅魏冉,而魏冉却又正是芈月的弟弟,上台原因由于母、舅,所以,芈月与魏冉一度把持了国家权力,实际上乃是在政局交替的特殊情况下,后宫与外戚把持权力的典型政治形态。事实上,秦昭王对于母亲与穰侯(魏冉)把持权力的情况是一贯不满的,史籍中多有此类记载。现在把公子稷处理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子,听任宣太后把持一切。这是为了使芈月的把持朝政合法化。这本来也是艺术作品常有的虚构;但不合情理的是,虚构继续下去,却增加了六国乘秦国内乱时合力攻秦,大臣们全无主张,宣太后镇定不乱,个人决策大量割地与六国,使六国退兵,从而腾出手来,处理内乱。这是为了突出宣太后而虚构情节到了完全不顾一切的程度了。首先,秦武王当政时期的秦国是相当强大的(剧中将秦武王写成脓包,完全不符合历史),秦昭王上台时,由于秦武王武功的影响,六国实无力攻秦,历史上亦并无六国攻秦之事;其次,六国既未攻秦,当然也无宣太后割地之事了。所谓割地,历史事实是,秦昭王三年,秦昭王与楚王会于黄棘时“与楚上庸”;上庸原为楚地,秦人以武力取得,秦昭王因为母亲是楚人,实行了对楚友好的政策,也是贯彻分而胜之的连横方针,才有此做法。另一次割地,在秦昭王十一年,更与宣太后无关了。况且,秦国此前一向雄视关外诸国,宣太后这样胡闹,大臣们六神无主,哪里像发生在秦国之事呢?
总之,改变重要的历史事实与历史环境,是有极大的风险的,这段公子稷(秦昭王)上台的戏,为了热闹,为了突出宣太后,弄得完全不符合于当时秦国的历史与环境的实际风貌了。失多于得。
其实,不写六国攻秦,不写宣太后割地,不写义渠君甲士保卫秦宫,而是集中写史实上有根有据的内乱,于情节的紧张并无大碍。
这是编导们在戏的最后阶段,抢拍、赶时间,匆忙动手制造高潮,未作仔细推敲之故。行百里者半九十,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