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何以难分开
叶强委员分析指出,医药难分开,主要有几大因素:
■ 对“医药分开”缺乏系统性考虑,受利益集团影响甚大。以各部门行政管理手段推进为主,缺乏合作协同合力。零和博弈的方式,使产供销三方、行业内外呈恶性竞争状态。
■ 医院和药房的药品差异大。药品流通企业针对医疗机构和社会药房采用不同销售团队、不同药品品规、不同药品定价,以抢夺市场份额;医院因各种因素选择药品不同生产厂家、供应商、品规等,使病人用药注重商品名。
■ 医保对定点药房只开放参保人员“账户段”“自付段”的结算功能,但绝大多数为需要长期服务的慢性病患者,一年中绝大多数时段处于“共付段”。参保人员不得不回医院配药。
■ 绝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不能开通医保结算服务,也不允许站点通过内网由中心和医保联网结算,造成居民将医保卡和现金交医护人员代为付费,后再次来站点取药的麻烦。
门诊药房可“脱钩”
“医药分家可遏制药品回扣现象,有利于规范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行为,降低群众看病配药的费用,必须通过改革加以落实。”叶强建议开展药品供给侧结构改革。
医疗机构设置的门诊药房,可以与医疗机构“脱钩”,取消隶属关系,由全市统一管理;处方采用药品通用名,不得使用商品名;处方可外配。社会药房要配置本区域常用药品规格、剂型等。药品销售价格根据市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价格执行。病人可以选择药品的生产企业。
叶强指出,医保管理部门要准许社会药房针对参保对象开通“全段”结算服务。统一甲乙类药品结算规则。加强对药房外配方调剂和注册药剂师工作的监管。他建议:“医保管理部门要准许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开通医保结算,或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即时结算。医保费用和自负(自费)费用同步结算(医保卡能与银行卡捆绑为最佳),实现一站式付费。会同医疗行业协会组织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
叶强还强调,医药分家在同级同类医疗服务机构同步开展,避免小范围试点造成医务人员非正常“流动”。同时,加快制定合理的薪酬、考核体系,确保医务人员收入在一个合理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