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何老伯虽一个人生活,但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可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何老伯苦恼不已。何老伯和妻子结婚时,妻子是离过婚的,还带了一个儿子,当时家里人都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但在何老伯的坚持下,两人还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妻子又给何老伯生了一个女儿,一家四口的生活过得其乐融融。而妻子虽然现在过世了,但何老伯住的房子却还写着妻子的名字。这套房子是妻子单位分的,后来两人出钱买下来了,由于是分给妻子的,所以产权证上就写了妻子的名字。而前段时间妻子的儿子小军因生意失败,急用钱,就开始打这套房子的主意,他说这套房子写了他妈的名字,就是他妈的,而且他妈给他留了遗嘱的,这套房子归他,让何老伯搬到女儿那里住。何老伯当然不同意,儿子就三天两头上门来吵闹,何老伯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来咨询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律师,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说的,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听了何老伯的讲述,并看了他拿来的遗嘱复印件后,孙洪林律师对何老伯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并结合《继承法》等规定,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意见。最后,孙洪林律师表示,若以后何老伯有需要,将为他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