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曾刊文称,香港有近600家大大小小的护理院,护理院数量超过银行,多过米铺,多过投注站,此行生意在香港发展蓬勃。此说是否严密?没有求证不敢妄加议论,但是,笔者在港岛西环商区道上还是有所感受。你看,狭窄的马路上两家护理院门对着门,转个弯才50米又见一家,护理院扎堆扎根社区,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那些天我走进护理院,接触社会福利署,于是对香港护理院有所认识。
香港养老的护理院,法定称为“安老院”。按照《安老院条例》释义,为惯常有超过5名年满60岁的人士获收容在其内住宿以便获得照顾的居所。
《安老院实务守则》将安老院分为三个类别:一是高度照顾的安老院,指提供住宿照顾、监管及指导予年满60岁人士的机构,而该等人士一般健康欠佳,而且身体机能丧失或衰退,以致在日常起居方面需要专人照顾料理,但不需要高度的专业医疗或护理;二是中度照顾的安老院,指60岁老人有能力保持个人卫生,但在处理关于清洁、烹饪、洗衣、购物的家居工作及其他家务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困难;三是低度照顾的安老院,指60岁老人有能力保持个人卫生,亦有能力处理关于清洁、烹饪、洗衣、购物的家居工作及其他家务。这种类别并不具非A非B非C的划分,可以混合,但是混合的安老院必须以“高一级”的服务为标准。比如,在厘订混合式安老院类别时,同时接收三类长者的,不论低度照顾服务的长老多寡,只可被界定为中度照顾或高度照顾安老院的类别,以此类推。这一原则的施行保障了老人的利益。
香港的护理院有“公办”“民办”之分,因“公办”资源的紧缺性,特区政府鼓励社会创办“安老”事业,不仅拨付专项资金资助(每年度民营护理院约占90%),还享优惠税种。由此,民办护理院弥补了市场“供求”的缺口。从创办护理院投资者组合及营运性质来看,有受企业或社团资助性创办的,有自负盈亏及非牟利性创办的,有私营投资创办的,有合约院舍创办的(指政府在2003年7月宣布鼓励在新私人发展物业内提供安老院舍院址的计划。根据计划,再进行土地交易,包括契约修订、换地,以私人协约方式批地时,只要发展商愿意加入一些契约条款,则符合资格的安老院舍院址可获豁免缴付地价)。
当然,创办无论何种属性的安老院都必须获取“牌照”,符合条件者,8周内获颁“牌照”。根据《安老院条例》第6条,任何人在任何时候经营、料理、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未获发牌照的安老院,即属犯罪,可处第六级罚款及监禁两年,并可就该罪行持续的每一日另处罚款港币一万元。可见养老市场秩序疏堵之策。
这天在护理院见院长手持话筒边唱边舞,原来院方正在为一位老人生日开派对,老人们围坐在一起吃蛋糕唱颂歌,爬满皱纹的脸上洋溢着喜悦。一位老人说,我们这有100多人,隔天就有人过生日,几乎天天有节目很开心。香港老人对居家附近的护理院并不排斥,一位梁姓老人说,一日三餐有人招呼,家人探望、自己返家都很方便。有的老人腾出住房给了下辈,有的老人挪房租给他人再用获取的租金部份支付护理院的费用,既多了许多零花钱,还解决了家人后顾之忧。
香港是高度老龄化城市,弹丸之地,人口之密、长老之多、住宅之挤,这是香港给大家留下的普遍印象。而香港的社区护理院则高挂着欢迎入住的告示,看来其中可借鉴的真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