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清朝政府对列强的态度
因为在列强说来,虽然清朝政府还没有完全去掉以前那种妄自尊大和盲目排外的闭关主义思想;但是凭中英战争的经验,列强相信可以用外交或武力把清朝政府压服,而且由中英战争所产生的南京条约,又可以作为列强进一步夺取各种特权的根据。反过来说,如果让太平天国推翻了清朝政府的反动统治的话,那是会严重影响到列强的既得利益的。
清朝政府对于列强的态度怎样呢?这时在清朝统治集团内部大致分为两派,也就是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派是顽固派,以咸丰帝和恭亲王奕(咸丰帝胞弟)为代表,两广总督叶名琛也属于这一派。另一派是洋务派,以湘淮军阀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为代表,在他们之前,还有江苏巡抚吉尔杭阿、两江总督何桂清等人。大致顽固派对于列强存有疑虑,不信列强会真心帮助自己;洋务派却完全依赖列强,不惜牺牲一切以争取列强的帮助。最初是顽固派掌握大权,到英法联军战后,顽固派中的一部分转化为洋务派,大权才转入到洋务派的手里。
说到洋务派和列强的合作,早在1853年4月太平天国定都南京以后不久,就已在上海局部实现。当时上海地方官员曾请求英、法、美三国领事武装保护上海,划出一定地区作为租界,交由外国军队负责防卫,并发动外国侨民组织义勇团助战。从此租界主权落入外人之手。到1853年9月,小刀会在上海起义响应太平天国,占领上海城,吉尔杭阿又请求法国领事出兵,帮助清朝军队进攻小刀会;而避入租界的上海道吴健彰更与英、法、美三国领事商定,由三国领事各派一人代表清朝政府向外商征收关税,就这样把上海海关的管理权拱手让给外人。
英、法、美列强压服清朝政府的第一步行动,就是要求修改条约。关于修约问题,在中英南京条约中本无规定,但在中美通商章程中载有十二年后酌量更改的条文,英法两国援用片面最惠国条款也声明得享有修约权利。1854年(咸丰四年、太平天国四年)正当南京条约十二年期满,英、法、美三国外交代表就联合向清朝政府要求修约,并提出派公使驻北京、加开通商口岸等十八项条件。
英、法、美三国外交最初在广州、上海两处与地方官员商议修约,以后又乘船到大沽口外和清朝政府代表崇纶(户部侍郎)直接谈判。这时清朝统治集团中的洋务派,主要是江苏地方官员如吉尔杭阿等人,力主对列强妥协,接受列强所提条件,同时请求列强出兵帮助对太平天国作战。而以咸丰帝为首的顽固派,则还疑虑列强与太平天国合作,不信列强会真心助战;尤以列强要求派公使驻北京,见皇帝不行跪拜礼,更觉得是损害了“天朝”的威严,因而不愿接受列强所提全部条件,只肯作较小让步,谈判没有结果。
英、法、美列强决心要压服清朝政府作巨大让步,1854年的修约谈判既然没有结果,他们的第二步行动就是要对中国发动一次新的侵略战争。
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3月,英国香港总督文翰率船闯进省河,要求进广州城,被社学民众十余万人示威阻止,并约定永远不再提进城要求;两广总督徐广缙、广东巡抚叶名琛因此冒功得赏,大得清朝政府信任。1852年叶名琛升任两广总督,他是一个封建腐朽官僚,对外人态度傲慢,每遇各国外交代表有所交涉,无不严词拒绝;甚至接到外交文书,只略批数字答复,或竟置之不理,以为这样是“雪大耻,尊国体”。英人受此侮辱,早想乘机报复。
1854年7月,广州附近各地团练中的三合会分子起义响应太平天国,一度围攻广州。叶名琛用残暴手段屠杀起义军和当地武装民众,在1855年内,单是广州城乡被杀的就有十余万人之多,省外各县被杀至少一二十万人。英国侵略者眼看广东人民武装力量已经大受摧残,认为报复的时机已到,就借口亚罗船(Arrow)事件,重提进广州城的要求。
亚罗船事件发生在1856年(咸丰六年、太平天国六年)10月8日。有一只专营走私的中国商船名叫亚罗的,从厦门开到广州,被广东水师搜查,并捕去华籍水手十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