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文,写的是卖官的“明码标价”,却是从一宗并不“明码”的“市场行为”说起——一年多前,也是在“已晚谭”,我曾写过《新〈官场现形记〉?》一文,里头讲了三门峡义马市一个收啤酒瓶的小混混聂卫东,“买”了副市长后,在酒席上叹息“我准备了200万,结果只花了100万就办成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三门峡市的市委书记连子恒和组织部长李卫民“比赛”卖官,你卖一个,我也卖一个,为了畅销,不惜竞相降价,所以出现了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所以聂卫东这个“副市长”,原来要200万元,结果价比两家,100万元就搞定啦!
于是有人说,连书记和李部长这样“竞卖”,把“市场”搞乱了,在有些官场,乌纱帽是有价有含金量的,你这样搞,不是把价格搞下去了吗?所以还是“明码标价”比较好,比较刚性,不让买家钻空子,比如近日披露的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局长马伟灵就比较好——马局长有一张卖官表,都是明码标价的,都是不二价,比如说,要买分局长一级的官,50万元人民币,如果是港元或美元也行,总之折合50万元人民币,而大队长或所长一级的小官儿,则一概港元10万,老少无欺,也没得商量。
其实明码标价地卖官的,绝非马局长一人,比如当过盟委书记又升了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的刘卓志,86次受贿,共计收受817万元,主要是卖官收入。刘书记卖官也有“价目表”,如牛志美升任县级的锡林浩特市市委书记,向刘卓志付了42万元人民币加3万美元,折合64万元人民币;某公司董事长张某人要当自治区政协委员,付刘卓志59万元;贾乘麟付了65万元,官授锡林浩特市规划局局长,等等。
卖官的“明码标价”也好,“竞价甩卖”也罢,真的是把某些地方的官场当成了“市场”。已经落马的大老虎苏荣,说得再形象不过了——“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老婆是‘收款员’”。苏某卖官,什么人的钱都收,上至省级干部下到副县级,什么东西都要,既有巨额现金也有名贵字画、瓷器,连价值仅千元的小摆件也来者不拒,办成的收,办不成也收,还有收钱不办事、不给“官”的。这就不那么地道了,既要“明码标价”,就该“银货两讫”啊,所以苏某的妻儿,一直为这事跟他吵,要他为付钱请托者兑现,看来他俩倒是有一点“诚信”的呵!
当然也有老百姓,看了这些“价目表”,说买个官这么贵,不是划不来吗——南方的一笔交易,买个区长花了30万美元。其实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否则不会趋之若鹜。近日网上,就讲了个生动的故事,担任山东巨野县田桥镇党委书记的陈宜民,敲开县委书记刘贞坚家门,说要换届了,想当个副县长,留下一张10万元的银行卡。陈宜民凭区区10万元买到副县长后5年任期内,便贪了400万元,你说划得来划不来呢?所以贵一点,也要买。
卖官的“明码标价”,近期成了网上线下一个热点,也有饱学之士,说那张表“古已有之”——秦朝“缴粟千石,拜爵一级”,东汉卖爵授官,以致“天下贿成,人受其弊”,宋徽宗时,“斗量珠,便龙图;五千索,直秘阁;二千贯,且通判”,明中后期,“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那么这几个朝代,结局竟是如何呢?那是有史共睹的。所以说,卖官一节,曾在某些地方上行下效,几成风气,千万不可小看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