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的一天,被害人小茵(化名)向警方报案称,她在微信上搭识一名自称姓董的房地产公司老板,对方称能帮她还信用卡欠账,她信以为真就将信用卡号及密码告诉了对方,结果被骗走9950元。警方接报后通过侦查于同年10月、11月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杨某抓获。
据刘某交代,去年9月上旬,通过上网搜索为自己找了个美女头像和Cherry的英文名字。然后设置微信并发布“商务伴游”信息:“全国招募短期兼职,包费用包食宿,保底一周5万以上……陪客户逛街购物、喝咖啡聊天,或陪客户旅游、游玩等服务……要求女性,形象漂亮,年龄16到28岁,身高165cm到175cm,工资待遇:每天日结工资5000以上,外台8000元到30000元……”之后,被害人小茵就加了他这个微信。
长宁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在上述微信上虚构专门介绍“商务伴游”的女经纪人Cherry身份,搭识小茵后谎称介绍“房地产公司董总”给小茵认识。随后以“董总”身份与小茵见面,并以帮助归还信用卡欠款为名骗得小茵的信用卡及密码,取现9950元用于赌博活动。在此过程中,大学刚刚毕业,只身来沪寻找工作的杨某成了刘某的帮凶。
法庭认为,本案为共同犯罪,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杨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杨某在家属的帮助下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法庭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