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范·达因曾写下“侦探推理小说的二十法则”,但时至今日,这套法则早已显得不合时宜。作为文字智力游戏的古典侦探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在二战前便已走向尽头,在上世纪五十年代,雷蒙·钱德勒几乎是凭借一己之力将侦探推理小说带入文学殿堂,自那之后,侦探推理小说的母题便不再是诡计,而变成了人性与社会现实。
如今,虽然日本作家向古典推理致敬的“本格派”推理小说在东亚市场依然有不少读者买账,但其日渐式微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柯南动画已经拍得像007电影一样,东野圭吾则在《名侦探的守则》中花了半部书的篇幅来嘲讽本格推理,并在其续作《名侦探的诅咒》的后记中委婉地表达了“本格推理已经落后于时代”的感叹——的确如此,即便是最钟爱本格推理的日本人,近几年来推理、通俗小说奖项也呈现冷硬派、社会派全面碾压本格派的局面。
怪不得“新本格”的棋手绫辻行人转行成了职业麻将选手——如果你对于侦探推理小说的认知还停留在“绅士侦探的智力游戏”的阶段,你真的应该去恶补一下埃德加·爱伦·坡奖的获奖小说了。
自打艾德·麦克班恩以“八十七分局”系列小说名声大噪之后,“推理”与“侦探”小说便有了明显的分野——前者依然是属于“斗智”的那一卦,而后者则常被归为“警察程序小说”。
一个像波洛、福尔摩斯那样绝顶聪明的业余侦探采用的破案方式,与一个职业警探(或一个菲利普·马洛那样的私家侦探)的办案方式几乎称得上是南辕北辙。职业警探(或侦探)极少采用“推理出案犯是谁,然后通过种种方法证实”这样的办案方式,他们依赖于对罪案现场发现的种种线索进行分析、被害人的人际关系网排查、目击证人访谈、科学搜证……等方法最终确定凶手的身份。执法机关复杂的人际关系所造成的阻碍、线索最终被证明是死胡同、同时侦办两个或以上的案件、侦探本人人身受到威胁等在传统推理小说中极少出现的情况则开始变得常见。
如果你笔下的主角是一个警探(侦探),那么你最好对他们的办案程序有足够多的了解——总之,要让你的主角在“真实的世界”中行动起来,而不是靠观察、冥想和打几个电话、上网搜索来解决案件。
另一个更减分的问题在于:读者不再需要案件重演。
在古典推理时代,因为“诡计”是整个故事的核心,所以“揭示诡计”的过程就变得至关重要——通过侦探口述、案犯自白,或是犯罪现场重现的方式,其篇幅和内容都足以撑起一个故事的高潮部分。但随着故事重心的转移,读者的口味也在发生变化——动动嘴就能解决案子的侦探和不反抗就束手就擒,并且坦白一切的案犯未免太娘炮,新世代读者期待的高潮是侦探与罪犯的最终对决,场面越失控越好——现在正当红的福尔摩斯、华生搭档是盖·里奇式的,而不是柯南道尔式的。
与此同时,通过对话(侦探揭示、案犯自白)来解释案件中的“梗”也变成了一种非常糟糕的写法——事实上,你需要有能够上法庭的证据来给案犯定罪(比如指纹、DNA、微物证据……),或是在案发现场将犯人当场擒获(击毙)的情节排布,而不是设计让案犯自白这种老套的方式(现在连律政小说都不用那么老的手法了)——如果你至今仍不懂“科学搜证”,却又想写一本以当代为背景的侦探小说,那么最好多看几集《犯罪现场调查》再说。
许多人都认为人类对电子技术的依赖和无处不在的监控让编一个精彩的犯罪故事比以前更难了,但也有人认为这些时髦元素让写侦探故事更容易。近十年出版的侦探小说的确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与菲利普·马洛、马修·斯卡德那会儿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你要知道,翔实的技术细节和互联网、大数据、手机定位之类的时髦元素并不能帮助一个烂故事变好。其实要让技术细节变得时髦并不难,只要不是杰弗里·迪佛的“林肯·莱姆”系列或是《龙纹身的女孩》那种程度,查阅道格拉斯·莱尔(《犯罪现场调查》、《铁证悬案》、《豪斯医生》等多部悬疑罪案类美剧的技术顾问)出版的犯罪小说问答工具书就能搞定,但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却没有任何一本工具书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