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先后联系了杨浦区卫生局和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杨浦区卫生局宣传科强女士告诉记者,江先生的病历卡确实被院方遗失,但对方曾就此坚持向院方索赔数万元,导致双方无法进一步沟通。
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的一位李姓负责人承认院方有过失,在该院迁移到新址的过程中将江先生的就诊记录丢失,他们的补救办法是帮江先生补写病历,并写清其诊断及用药情况。可江先生认为十几年的用药情况不可能一一详细补写,会给日后就诊增加难度。对江先生提及的可能泄露病人隐私,李先生回答,江先生所患并非严重的精神疾病,原本可以记录在普通自管病历卡上,院方当初代为保管病历非必须义务。另外对于江先生同时提出的办理大病医保的要求,院方表示根据他的病情并不在大病医保范畴,建议他去更高级别的医院再做诊断,院方也会配合提供以往就诊情况说明。
本报记者 刁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