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米渔网捕鱼
据市民反映,在苏州河的光复西路光新路口,每天清晨都有六七个人坐在堤岸上撒网捕鱼。
昨天清晨,记者在这里看到,一名年轻男子蹲守在堤岸上,目光紧盯着河面。过了一会儿,他利落地跳下堤岸,不断重复收网、放网的动作,大约10分钟后,即捕获两条“战利品”。男子说,他这张大型渔网有50米长。“一天大约能捕二三十条鱼吧。业余玩玩,捞上来(鱼)卖掉,赚个香烟钱。”记者注意到,亲水平台上有一块“苏州河内禁止捕鱼”的警示牌。
同样,苏州河上的乍浦路桥也存在着“捕鱼者”撒网捕鱼的现象。9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乍浦路桥,看到两张渔网分别从桥面上和防汛墙处撒入河中。桥上,“驻守”着两名男子,脚边放着一个塑料盆,里面有一条鱼,旁边还有一只被渔网捆住的鳄龟。“这鱼5块钱一条!”一名男子大声吆喝。记者问,在此捕鱼有没有人来管?男子回答,有时有人来管,不过顶多就是“让我们把鱼放生回去”。
网友“牧童晨曲”也反映,在长宁路苏州河沿岸的防汛堤坝,只要不是刮风下雨,总能看到一些人拿着长长的渔网,提着塑料水桶,站在高约1.5米,宽不足半米的河堤上,双眼盯着河面,来回巡视。硕大的渔网在苏州河一上一下,一张一弛,让人仿佛来到了乡村郊外的“渔人码头”。
哪个部门来管理
苏州河里捕鱼可以吗?由哪个部门管?要回答这个问题,似乎没那么简单。
昨天,记者以市民身份致电市水务局。法规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35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未经市水务局或者区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设置渔簖、网箱及其他捕捞装置。但这条规定并没有回答“苏州河内到底可不可以捕鱼”。对方表示:“对我们来说,判定的(唯一)依据是,是否有碍于行洪。”记者发现,根据工作人员的说法,这又产生了两种微妙的情况。如果影响行洪,水务局是管的,“但关于是否影响行洪,得先由防汛部门认定”;如果不影响行洪,“这种情况下我们管不了,其他部门是否能管,不清楚”。
其他部门的回答又怎样?记者致电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回复,该单位的执法范围是渔业水域,苏州河是市区内的景观河道,属于非渔业水域,所以不在其管理范围内。
之后,记者联系到上海市农委水产办。相关工作人员说,苏州河内捕鱼可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应由水务部门或闸航部门进行相关处置。“问题”又抛给了水务部门。
影响水生态发展
抛开捕鱼是否“违法”不谈,其对水生态环境是否会造成影响?多年研究城市水体治理的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黄民生向记者表示,鱼是水生态食物链中很重要的一环,水环境和水生态相辅相成。“一条河里没有生物就是死水。”黄教授说,苏州河内的鱼种,比如鲫鱼等,起着污染净化的作用,捕鱼将直接影响水生态的良性发展,不利于苏州河的水环境修复。
此外,针对就地卖鱼的现象,黄教授也提醒市民,目前苏州河已消除了黑臭现象,基本达到了五类水标准,水环境大有改善。但五类水是地表水水质划分中最低的一级,不适合饮用(一般可安全饮用的为一、二类水)。“就现在苏州河五类水的水质来讲,河内几乎所有的鱼体内都有病原菌、重金属等成分超标,属于‘污水鱼’,不能安全食用。”
本报记者 夏韵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