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父亲学生的一则帖子,勾起思绪万千。那是一张当年父亲给他的信件照片,这位学生附感言说:“导师当年的回信,给人深刻的感受:一是公平精神,这是法律人的品格;二是大家风范,任何课本教材和参考书都未必是完全正确的;三是负责态度,素不相识的考生也亲笔回信;四是时代精神,与时俱进的思想。”
这封信写于24年前,父亲作为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生导师对报考民商法硕士生的回信。
“某某同志:我院自报考93年级民法研究生公告颁布以后,不少考生来信询问或要求提示考试依据的教材、课本或参考书,以及考试范围、命题方式等等问题。我们都不作、不应该作,也不可能作这种具体答复。
考生应该系统掌握本课程(民法)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还必须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独立思考、综合应用和语言表述能力。所以任何课本教材和参考书都未必是完全正确的,也包括不了这些知识和技能。
希望考生好好学习党的十四大文件精神,联系民商法原理,作好应考准备。
此祝
学业猛晋!
徐开墅复
1992.1.10 ”
二百余字短信观点态度明了,且父亲关爱学生、刚正不阿、治学严谨,独到创新的品格跃然在一页纸上。
父亲虽已离开,但每每念及他给我们儿女身体力行树立的人生榜样,思念不能自已,但汲取的动力也同样强大。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父亲受聘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任民商法、国际私法教授,还兼任了多所大学硕士生导师。不少攻读民商法专业学生,闻讯招生简章上的“指导老师徐开墅”前来报考。父亲对每一位学子关爱如子。在教育授课中,既传授知识,又指点人品,还无微不至地关心他们的生活。在指导论文时,既修正提纲,又关注标点符号。学生们评价说:“徐开墅老师是严师,也是慈父”。
做学问执着而敢言,待人宽厚并耿直,也是父亲的一贯作风。有一次,在社科院为日本某学者举办的讲座上,在提问时,父亲就当时正发生的光华寮事件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批评了日本政府的做法,语气严肃,不卑不亢,透出父亲本有的不阿之气,令与会者钦佩。父亲曾经对我们儿女说过,“对人生、社会、亲友的相处交往,也有许多学问。得志时不要‘忘乎所以’(不要骄傲),更不能得罪人。这时你待人家一分好,人家记住你三分恩。失意时不必‘灰心丧气’,要坚强挺住,要‘泰然处之’(当没有这回之事),要吸取教训。这时候就是你认识真朋友、假知心,考验周围人的最好时刻。总之,任何时候都要不亢不卑对待别人。”
父亲的学生经常说:“(老师)知识渊博、思维敏捷、讲课精神饱满,逻辑性强,答疑清晰明了,授课时善于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每当撰写论文评阅意见或考生推荐意见,一字之易,必钤以私章,以昭郑重,先生做事之认真有如此。”
当年,上海社科院一位领导曾经这样评价:徐开墅先生执教数十年,桃李满园,著述甚丰。他是我敬重的勤奋的法学家。他说过,人生苦短,法学研究是他生命的全部。这两句话体现了他对人生的追求。因此,无论是带教研究生,还是撰写论文,或是为立法机关和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他的学术思想的不断阐发,使我们真正地认识了他,理解了他,并有越来越多的青年人被吸引到民法研究上来。
如今父亲已离世十七个年头了,依然有那么多人记住他,我想正是因为如父亲所说,“只要我教过的学生有所成就,这些学生的成就便是我一部分心血的结果。我写了活书,而不是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