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夹馍按说也是包子,只不过是敞口的包子,所以有人称之为“中国汉堡”。明明是馍夹肉,偏偏叫成肉夹馍,据说是“肉夹于馍”的缩写,想得厉害把肉放到前面。为什么会敞开口子?敞口就是为了多放馅料,估计从前肉贵,人们都希望店家多施点儿肉。
我家附近有一家秦哥哥西安风味馆,店小二每天都在门口卖肉夹馍。我好奇,过去买一只,10元。只见小二在砧板上剁熟肉,剁成肉末,就从锅灶里摸出一只馍,用刀侧拉一道大口子,把肉末塞进去,再从旁边一只装卤味的锅里舀小半勺卤汁倒入肉末里,整只装入小纸袋再递过来,滚烫滚烫的。皮馍有点焦,里面的肉以瘦为主,那份量真叫一个足,味道还不错。
有一天我经过正佳广场里面的西贝莜面村,发现门口竟然有人候位,有点诧异:吃惯精细点心的广州人真的爱上了西北粗粮?我也凑个热闹,到里面要了一只肉夹馍,12元,小多了。一试,猛然闪出两个字:驯化。这是一只“驯化”了的肉夹馍。首先是它变小巧斯文了;其次是馍皮较白,烤到双面仅仅泛黄就收火,点到即止,但入口酥香,为了这个酥和香,我在心里给了一个五星。但吃到馅料时,我把五星收回去了。馅料是肉丁加胡萝卜和西芹,好像更健康了,但缺了卤汁和肉末,等于消灭了风味,它跟一般的包子有什么区别,哼!
我记忆中最好吃的肉夹馍不在西安也不在广州,而是在郑州。
有一年深秋,我到中原书店做调研,晚上经过一条吃街,看到有个路边摊排了一条长队。原来是肉夹馍摊档。小贩用一只自己改造过的烤箱,烤箱外侧有一根金属转轴,上面插着一截羊大腿。只见他手拿利刀削肉如泥,羊腿被烤得快要流油,削出来的肉屑被一只铁盘接着,接满了,洒上孜然、葱花、芫荽,一拌,那香味隔了一条街都闻得到,饥肠辘辘的人全部赶了过来。小贩此时从锅灶里摸出几只馍,把拌好的肉料灌入一只只切开的馍里,再递给客人。客人接过馍,走出两步即时狼吞虎咽,塞得满嘴满腮,连话都说不上来。
与“驯化”相比,这只馍称得上是“野化”。表面看它仍像西安的腊汁肉夹馍。实际上它已暗度陈仓,改变了馅料:弃掉卤汁猪肉,改为烤羊肉,再加上绝配的香料,成就了一场革命。这只馍野味十足风味十足。它的美味里有一股野性的扩张的力量,让人刺激又迷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