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在例行发布会上重申,在线旅游平台、航空公司官网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出售机票以外的产品,应以清晰、明确、明白无误的方式,提供旅客自主选择的机会。此前,网售机票“搭售”保险、贵宾休息室、酒店优惠券的做法频惹争议,中国民航局曾专门发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规范。
以诱人折扣吸引消费者,再暗中将各种鸡肋般的附加业务与机票捆绑销售,已成网售机票行业的潜规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注意到藏在售票页面角落的小字,并逐一手动取消相关业务,买一张机票多花几百元冤枉钱是常有的事。对于饱受消费者诟病的机票“搭售陷阱”,中国民航局曾多次出台整顿措施,但收效甚微。
机票“搭售”行为如何定性?法律专家表示,“搭售”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九条规定的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同时,“搭售”有违公平交易原则,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即条款、服务一定要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能加大消费者的义务。
各种在线旅游平台、航空公司官网对机票“搭售”的法律风险,想必早有评估。他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原因主要有二:其一,消费者维权成本太高,即便因霸王条款蒙受损失,往往也会自认倒霉;其二,“搭售”的利润空间巨大,据称出售一张机票的佣金仅为10-15元,但“搭售”能给企业带来近百亿元额外收入。
在关于机票“搭售”的讨论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其一,供职于国资委下属央企中国航信的一位分析师,在一篇文章中称,“网购可能买到高仿,找工作可能碰到传销,消费者需要经历不断打怪升级的过程,相比于要命的和骗财的,搭售一个附加产品,损失不大”。虽然这只是一家之言,但其站位值得玩味。
其二,此前携程因机票“搭售”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时,竟然辩解称其机票部门的大数据显示,消费者购买机票时早已不限于“仅购买一张机票”,众多消费者偏向于选择全面的“一站式”旅行产品和服务。言下之意是,携程在出售机票时“搭售”保险、酒店优惠券、租车优惠券等业务,是满足消费者的诉求。
“互联网+”时代,场景和大数据确实很值钱,但是,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吃相实在太难看。少走坑骗消费者的邪道,才会有更健康的行业生态。从前述表态来看,相关企业恐怕不会轻易放弃机票“搭售”这块肥肉。要想让消费者放心地订到一张“干净”的机票,仅有中国民航局隔空喊话还不够,监管部门还应该有更具针对性的治理举措,并在依法治乱上补齐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