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0:新民法谭
     
本版列表新闻
     
2017年09月15日 星期五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价涨上家反悔过户需诉讼
黄华明
  武先生的儿子一年前把女友带回家,他和老伴接触后,都觉得这姑娘不错,知书达理又勤快。双方父母见过面商量了婚事后,购买婚房就提上了议事日程。儿子和女友都在郊区上班,于是武先生就选定了购房的区域,通过中介居间,购买了一套动迁安置房。

  本来武先生对动迁安置房的购买有些犹豫,但是看到价格合适,且上家同意付了大部分房款后,就把房子交付给武先生居住使用,他也就放心了。这样,武先生与上家一家三口签订了《动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待房屋符合过户交易条件后,上家应当立即协助武先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还约定了逾期过户的违约金。在武先生依约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上家把房子交给了武先生,等装修好,儿子和儿媳就住了进去。如今,这套房屋的交易限制期限已满,武先生通过中介联系了上家,但上家却不同意过户,称如要过户,就按市场价补差价。购房时上家一家三口都在《动迁房买卖合同》上签了字,可现在母亲和儿子却说当时是父亲在外欠债,他们没有办法,才同意卖房还债的,根本不是自愿的,现在父亲并不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仍沉迷赌博,毫无悔改之意,他们反悔了,而且房价翻了不止一倍,合同的内容对他们不公平,是无效的,所以不同意履行。

  遇到这样不讲诚信的上家,武先生也没其他办法,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找到我们,讲述了事情经过。我们撰写了起诉状,调查并整理了证据材料后,将上家一家三口告上了法庭,要求上家协助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并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过户义务之日止。

  庭审中,我们提出,武先生与上家签订的《动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现在武先生作为买受人,已经履行在先的付款义务,上家也实际接受了武先生支付的房款,并将房屋交付给武先生居住使用,同时这套房屋已符合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因此上家作为卖售人有义务配合武先生办理过户手续。上家关于因自身原因反悔、房价上涨及合同内容不公平致合同无效的辩称,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不应得到法院的采信。出于同情,武先生当庭表示放弃违约金的诉请,对于剩余房款也同意在上家履行过户义务当日一次性支付。

  法院判决上家协助武先生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至武先生名下的手续,武先生应于上家履行上述义务当日,支付下家剩余房款。

  黄华明 律师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要闻
   第A05版:要闻
   第A06版:随笔/评论
   第A07版:上海新闻
   第A08版:上海新闻·热线
   第A09版:综合新闻·话题
   第A10版:财经新闻
   第A11版:社会新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广告
   第A14版:国际新闻
   第A15版:国际新闻
   第A16版:文体新闻
   第A17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18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19版:文体新闻/体育
   第A20版:家装之窗
   第A21版:夜光杯
   第A22版:夜光杯
   第A23版:阅读/连载
   第A24版:医技/新民健康
   第A25版:新民环球
   第A26版:论坛/新民环球
   第A27版:新民环球/社会
   第A28版:社会/新民环球
   第A29版:新民法谭
   第A30版:新民法谭
   第A31版:家装之窗
   第A32版:家装之窗
有户口未必可得动迁利益
房价涨上家反悔过户需诉讼
迷恋买保健品 竟向儿子要卖房款
扫一扫,房产律师在线答疑
儿媳尽赡养义务可继承婆婆房产
新民晚报新民法谭A30房价涨上家反悔过户需诉讼 2017-09-15 2 2017年09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