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聚会,大家对我做的红萝卜烧排骨颇感兴趣,频频举箸,边吃边夸:“味道咸中带甜,另有一种说不出的香味,不知究竟是葱香还是卤香,就像一首意境鲜明的古诗,美得让人忘了具体哪个词最好!”一闺蜜献计道:“我夫君在闹市新开一家小馆子,兼卖烧菜,正缺当家菜品,你可为他们做做此菜,肯定会受欢迎。”
次日,闺蜜老公来电,请我每日为他的馆子烧一锅红萝卜烧排骨,试卖一周。条件讲好了,他负责采买准备食材,我晚上到店里烧制,大约做50碗的分量。
我白天上班,晚上休息时间利用起来,做做事,也不赖。我一口答应了,提出具体要求:要买龙骨,不要肉多的肋排;红萝卜要本地产的;还要买6根粗蒜苗,6根大葱;此外,八角十个,汉源花椒一堆,生姜数个,白糖少许。
过几天,一切备好。我下了班,吃过晚饭,匆匆赶往一街之隔的小店。只见一口大铁锅旁,整齐码好各种食材和调料,闺蜜老公守在店铺,恭恭敬敬地招呼我。我也没多余客套话,撸起袖子就开干。
炒锅下油,下姜块、八角排骨煸炒,加料酒、酱油翻炒片刻,掺大量水,倒入切成滚刀块的红萝卜,放一把花椒、蒜苗、葱,另放入几勺白糖,然后开足火力,烧至水干。这道菜的秘诀在于:一定要放蒜苗、八角,尽量用酱油少用盐,水要收干。
足足烧了2小时。最后,将这锅红萝卜烧排骨盛进一口大煮锅里,放在店门口与其他烧菜一道招揽食客。中午下班,我赶去查看行情。一勺一份,已卖去大半。标价18元一份,居然比旁边的土豆烧肥肠、萝卜烧牛肉都卖得多。我心中大喜,顿时来了兴致,这样整整烧了两周菜。
没想到在厨房为家人操劳的手艺,也得到了社会认可,我心里美滋滋的。对于厨艺,我的兴趣更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