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萝卜小雪菜,此时的萝卜最好吃,一嚼就是个嘎嘣脆,微微的辛辣,更多的则是清与甜,特别爽口。
买回来,倚在马头篮内,看那几绺儿青翠的萝卜缨与胡萝卜白萝卜相互映衬,实实的活色生香,终不舍得扔掉,遂齐齐揪下,择去老茎,洗干净,细细剁了,精盐码上,又挤去墨绿卤汁,淋几滴麻油,倒点子白醋,用糯米白的细瓷碟子盛出来,再端上两碗热乎乎的玉米红薯粥,简简单单地这么一搭配,黄的白的绿的红的,色彩上先就胜了一筹。我家小女生见了,马上笑眯眯地坐了下来,“唏溜唏溜——”两碗玉米粥很快下了肚,那碟子里也就剩下小半了。她还意犹未尽,“这什么小菜呀?真香,这么好吃!”
——嘻嘻,不就是我们小时候喂兔、喂羊的萝卜缨么?偶尔为之,精心打理一番,还真的不辜负我的一番心思,滋味清醇,爽脆,那聊作点缀似的一丝辛辣更让人回味悠长呢。
后来买菜,才发现如我这般喜爱萝卜缨的还真不少,过去随手弃之的萝卜缨,也让大家珍若拱璧,乐呵呵地带回了家,或凉拌或腌制或炒食,无不欢喜,吃得津津有味。虽不如范仲淹所说的“腌成碧、绿、青、黄,嚼出宫、商、角、徵”,但吃惯了鱼肉荤腥,偶尔来两筷子青嫩养眼、清口辛香的萝卜缨小菜,倒也能胃口大开,增进食欲的。
记得那次,在饭店点过一道菜叫“原野初雪”,听听,多有诗意,眼前马上就是一幅雪霁天晴图,沁凉,雅致。端上来,却是一盘青嫩的小苗,每一棵苗都是嫩红的细茎上顶两片刚发出的绿芽,如胖嘟嘟的两只小手掌,上面撒了一层白糖。我一看就认出是萝卜苗,尝尝,还真不错,细嫩,清新,别样的可口,仍有着萝卜的辣,不过只一星半点,画龙点睛般。带着惜物的心态,细嚼慢咽之后,才发觉这比我在家里做的又胜八分,更加的绵延久远,回甘不绝。亏那店家怎么想得出来如此好名儿,还真是形象。
更让我想念的却是萝卜缨与肉搭配,直接剁成馅,包成了包子。那时还在部队,连里也种蔬菜,一块大田生机勃勃的全是萝卜,长得好极了。战友们间苗时薅了太多的小萝卜苗,也就半指高,嫩得一掐全是水,不舍得喂猪,干脆送到炊事班,剁些肉,包包子。那是我此生第一次吃萝卜缨包子,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那次我足足吃了8只大包子,真是吃饱了撑的,撑得最多的吃了12只——那包子实在太香、太馋人了,许多年后的今天想起来,我还是忍不住垂涎欲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