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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表示,保留的位置是连通上下层的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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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6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啥扩建“挑空阳台”只拆一半
村委表示,保留的位置是连通上下层的楼梯
夏韵 陈浩
  近日,家住浦东牌楼村的陶小姐反映,她家隔壁邻居翻建房屋,在二层扩建“挑空阳台”,影响她家的采光通风。村委会几次协调,两家互不让步。这一挑空阳台是否属于违法扩建?邻里间为何闹得如此“大动干戈”?

  日前,记者来到牌楼村看到,3幢民房紧邻相建,中间一幢房屋已经翻新搭建到了第二层,搭着脚手架,门前堆砌着大量黄沙、木板等。陶小姐家的3层房屋位于这幢房屋的左侧。

  陶小姐说,今年3月起,隔壁邻居开始翻建房屋,在第二层向外扩建挑空阳台。记者看到,隔壁搭建中的“挑空阳台”呈凸字形,超出的宽度大约在2米。“因为他家在东面,我家在西面,这样一搭,我们家东风都遮掉了,底楼书房最受影响。”

  陶小姐数次向有关部门和12345市民热线反映后,城管部门要求邻居拆除了左右两侧的扩建,中间位置仍旧保留。陶小姐不解,为何不能把它全部拆除?

  记者联系到航头镇城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沈小姐表示,他们接到陶小姐投诉后,于7月3日、7月28日两次到场,对陶小姐邻居超平方的北侧平台进行了拆除。

  “按照审批,这户人家的占地面积为100平方米,一层没有超面积,建到二层时扩建到124.8平方米。”沈小姐表示,目前这户人家没有超出占地面积,保留的二层挑空位置为无立柱阳台,根据相关条例,无立柱的阳台不计建筑占地面积。

  记者又来到浦东新区航头镇牌楼村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钱先生介绍,陶小姐邻居家的搭建,符合之前提交的建房报告,包括占地面积、层高等。浦东新区村民建房的依据是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第71号令《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颁布的96号文《浦东新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对于“挑空阳台”问题,钱先生表示,建房报告中没有写明这一点,所以在陶小姐反映后,城管部门进行了拆除工作。“现在保留的中间位置是连通上下层的楼梯。”

  村委会钱先生说,两户村民因为这次翻建房屋矛盾激化,村委会几次牵头协商,均以无果告终。村委会也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妥善解决,化解矛盾。

  本报记者 夏韵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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