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浦东法院外高桥法庭家事调处中心”和“浦东新区高桥镇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挂牌,聘请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担任心理辅导顾问。
判决有结论纠纷却未解
外高桥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及离婚、继承、析产等家事纠纷比重达到50%,高桥镇这类案件达80%。外高桥法庭家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法官韩伶说,在调解和审理中,他们发现家事纠纷发展到诉诸法庭时,往往都经历了漫长的情绪积聚,双方隔阂深重,亲兄弟反目成仇、夫妻俩怒目相对的现象,在调解室随时可见,调解员很难与之沟通。而用一个简单的判决其实不能解决积怨已久的纠纷——案子虽有了结论,但从化解纠纷的角度来看效果并不好。
三级化解制设心理疏导
外高桥法庭与高桥镇政府合作,设计了“三级化解机制”。一级在村、居层面,化解萌芽阶段的家事纠纷;二级则在镇“家事调解工作室”,针对矛盾形成但尚未诉诸法院的纠纷或处于诉前调解阶段的纠纷;三级则进入法庭“家事调处中心”,对矛盾复杂、诉前调解不成的纠纷,由承办法官组织调解。
心理调解主要在二、三级化解中介入。受聘的徐光兴教授介绍,夫妻、兄弟等由于长期纠纷,彼此不信任,行同陌路,需要从心理角度找到切入点,化解矛盾;判决下达后,当事人很可能不服气,容易造成过激的恶性事件,如果在诉讼前后均有心理咨询介入,将大大减轻其发生的可能性。
外高桥法庭庭长陆罡介绍,为了让当事人在诉讼调解中缓和情绪,外高桥法庭还将一间家事纠纷调解室专门作为心理疏导室,取名“心·家园”,内部布置温馨、放松。另一间调解室,座椅摆放呈三角形或圆形,营造出交流的气氛,减轻当事人的心理压力。
此外,专业心理咨询参与到家事纠纷的调解中,也可提升社区和政府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心理辅导技能,缓解法庭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心理学专业研究人员也能积累案例,形成专业家事纠纷心理介入分析,推而广之。
首席记者 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