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唐诗三百首》里面,最先“登场”的一首太白诗,就是这一首《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全诗是这样:
“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相携及田家,童稚开荆扉。绿竹入幽径,青萝拂行衣。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长歌吟松风,曲尽河星稀。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
按,历代诗评,都认为太白这一首,有意在学陶公,所以特别地有陶诗之风。不过,太白诗风留给大家的印象,总是浓烈一路,太白在这一首里已经把笔压得这么轻淡了,大家感觉上总还是觉得比陶公要浓一点,这也是无可如何的事情。这种诗笔诗风上的印象,有时候固然是作者在笔下不经意总会把惯常的风味流露出来,有时候却也在于读者,有意无意总在归类,让诗家有时想改一改味道,却也有点不容他变化的意思。西洋近世美学大家姚斯,创立接受美学理论,认文学作品是作者与读者“双向而完成”,非作者一厢情愿也。比如太白在这里,可能会说“这用笔还要怎样的淡法”,但读诗的人却道“还是浓”,按照接受美学,这诗最终的“完成”,总还是在“浓淡之间”也。一笑。
我倒对于浓淡没有这样留心。我记得第一次读此诗,对于第二句“山月随人归”印象最深,然后回看几遍,却是在全诗的上下,处处能够把这一个“随”字找到。暮色与碧山,是随;却顾与所来径,是随;苍苍与翠微,是随;相携,是随;绿竹入幽径,既可谓绿竹丛里有幽径,亦可谓幽径里面有绿竹,当然是随;青萝拂衣,亦是随。长歌吟松风,松风可作曲名,长歌吟出此曲,是随;松风亦可实在就是风吹入松林而成的天籁,那么天籁与长歌的人籁,简直分不出哪个是主调、哪个是辅曲,交相应和,不是随又是什么?我醉君乐,是随;最后归结为陶然共忘机,共字当然亦是随字,忘机不过是归于本真与本来,或者简单说就是真诚真实一点,这总离不开和应与理解,也就是那个“随”字。
人要真诚,总还是要真诚的环境和真诚的人来相配。否则,真诚却是极容易受到伤痛,至少也是受到误解,让人不得不来加上一层“防护壳”,这才是人世间“欣然忘机”如此难得的原因。这个“随”字,在我看来,就是这诗的紧要处,太白大概认为在现实生活里总不大容易能够找到,所以才让它在诗里随处“跟随”在那里也,又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