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门口一只旧床垫放了好久,问物业为什么不及时处理掉?他们回复说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后,清理这类垃圾会增加费用,想让丢弃的人承担这笔费用,从监控里看到是一个女性扔的,但一个星期里询问了楼号里几乎所有女性没有人认弃,只能拖着。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7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实施的过程中肯定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对物业从业者来说,在实际操作中都有垃圾分类后增加清运费用的担心:原先一次清运的垃圾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细分后就增加清运次数,清运费也随之递增,因为即使很少量的垃圾也是按一个单位标准收取费用的,这对许多物业公司来说“不划算”。
这种担心存在于不同性质的物业:以餐厨垃圾为主的居住小区,床垫属于“小众”垃圾;办公楼宇外卖产生的残羹剩饭,不应混在一般垃圾,但分开归置一天下来可能也就一个马甲袋的量,同属“小众”垃圾。如果让丢弃者承担处理费用,势必会出现文章开头的情况,久拖不决,产生“存量”垃圾;假如让物业承担费用,资金上又捉襟见肘,而对大多数老旧小区来说困难更多。
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对于“小众”垃圾的处理给予政策帮助,在清运的方式和频次上打破目前以一个标准单位的方式,鼓励清运企业和物业之间协商,采用更灵活便捷的按清运量趸收;提倡物业公司之间整合“小众”垃圾,请清运公司“打包”收取;或者“小众”垃圾的处理交主管部门作为精细服务的内容,根据辖区内的实际需求,补贴清运费用统一处理等。这将是件实实在在减轻物业管理单位负担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