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焱教授解释,传统经济底层估值逻辑最基本出发点是对资源的加工,其核心驱动力是现金流,基于现金流的回溯可以得到净现值;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了另外一套逻辑体系,新经济估值体系基于对知识和信息的加工,底层驱动逻辑不再是现金流,而是“用户价值”,核心落在了用户上。龚焱认为,新经济估值逻辑之下会产生信息规则效应和网络效应,以信息而非有形实物作为底层基础,新经济受到整个信息规则和网络效应的制约。
体现新经济核心价值更关键的是网络效应——一个网络每增加一个用户,原有的每一个用户的价值随之增加。虽然新旧两种经济的驱动逻辑完全不一样,但也有一个指标能够把这两套估值逻辑连接起来,就是单个用户平均收益到底是多少。一家新经济互联网公司把用户圈到手里,最终就是为了单个用户平均收益值。尽管网络的价值究竟如何评估一直是互联网创业者会面临的问题,但龚焱认为,过去两三年间,互联网公司对单个用户平均收益值的关注还远远不够。
“以太网络的发明人罗伯特·梅特卡夫在上世纪70年代提出梅特卡夫定律:一个网络的价值和网络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这意味着当网络用户数是竞争对手网络用户数的三分之一时,你的价值只是对手的零头;当用户数是对方的十分之一,可能就意味着你在这个市场领域就不用干了。”龚焱说,“所以这个定律也就告诉我们,今天互联网竞争只有做到第一和第二才有利益,如果是用户数只有第一位十分之一的第三位,那么创业就没意义了。”
而同时, 龚焱分享了梅特卡夫定律的后续研究,这些研究证明网络价值是网络节点数的平方成正比。所以他提醒,互联网公司在高速扩张的时候也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企业对投入的预判会远远低于想象。
所以龚焱认为,在网络效应语境里,力争上游没有意义,优于平均数也没有意义,第一才能“赢家通吃”;同时,投入成本有“黑洞效应”,创业者会发现对投入成本预判始终落后于真实成本,始终会跟不上投入的决心和预判,始终跟不上维护网络真实需要的成本;此外,还需注意“优化效应”,即当用户数只是竞争对手零头的时候,要勇于退场,与其在这个战场做过多纠缠,不如赶紧去寻找下一个战场。
本报记者 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