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坊间有部叫《民国风度》的书相当流行,我不曾买来看过,只是从一些报纸文摘版上读到若干。风度这个词,中性偏褒。我们常常说某某有风度或没有风度,而不说什么“坏风度”,就可以说明一切了。
民国风度。什么情况?看字面很难想象。民国这几十年,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多灾多难,若说风云还差不多,说风度,那就有点“不生孩子不知道肚子疼”了。也许作者是截取了这个历史阶段当中的某个侧面?一查,果然,涉及的大多是知识界、文化界的事情。
现在,我们可以说这样一句话了:民国时期文化的繁荣和成就,是空前的(也许未必绝后)。其标志,是大师辈出,名著云集。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我以为是争鸣和包容的风气盛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只是争鸣而缺少包容,等于一直在打架,不是此鼻青就是彼眼肿,更谈不上擦亮智慧之光了;如果只是包容而缺少争鸣,那就仿佛驴子拉磨,原地踏步,没有去芜存菁的过程,得了肥胖症,怎么推动文化的发展。所谓民国风度,应该是指那些为繁荣那个时代学术文化的人们身上所体现出的精神气质——既服膺真理,又包容异端。
在有些人的印象里,鲁迅的心胸有点“褊狭”,好辩。但有一件事,现在的人极难做到。上世纪二十年代中叶,陈西滢道听途说,指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整大本的剽窃”了日本盐谷温的著作。鲁迅予以反驳:“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据它的,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系图’,也是根据它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说得清清爽爽。事实上,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涉及小说的部分只有5000字,而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约有12万字,孰是孰非是很容易判断的(最最有趣的是盐谷温二十年代末还拿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在东京帝大讲授中国小说史)。倘在现在,已经爆得像鲁迅那样大名的人该怎样做呢?自然先是痛骂,然后就是打官司,因为胜算太大了。然而鲁迅没有这样做,因为他自信在这方面自有比法官更内行更有发言权的人,不认为司法手段可以完全解决笔墨官司。也许那个时代的人还记得蒙田的一句话:“我们的法律只给我们伸出一只手,而且还是左手。”(蒙田时代认为左手较右手差)所以,笔墨官司笔墨打,这是那一代人的共识,鲜有对簿公堂,就是这个道理。1935年,也就是鲁迅被人“构陷”后的第十年,日译《中国小说史略》出版,鲁迅才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后记》中提到:“现在盐谷教授的书早有中译,我的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
倘若一个人,或者是一对论敌,都以为自己手上有一把可以开得了锁的钥匙,又何必去找对锁一窍不通的铁匠把锁砸开呢?
风度很可贵,自信更重要。
若说鲁迅甘于唾面自干,是个给人打了右脸之后还要把左脸转过去让人打的人,那是闭着眼说瞎话。
当年,梁实秋冷嘲鲁迅“拿卢布”(暗指替苏共张目),鲁迅则热讽梁实秋是“资本家的‘乏’走狗”,双方剑拔弩张,毫不客气,按现在的尺寸,可能要缠上了“诽谤罪”和“侵犯名誉罪”,怎么没见他们嚷着要打官司?是他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以他们的身份和人脉关系而言,动用“朝里人”的关系以行政手段来干预也不是件难事。可是,他们没有这么做。伏尔泰的“我不赞成你说的话,但我拼死命拥护你说你的话的自由”这句话,是那个时代的学人恪守的游戏规则。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有让我们欣赏的风度——如今纠结于名利场上的人绝对看不懂的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