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02年贷款购房
2002年买入闵行某楼盘100平方米左右两房一套,当时总价50万元,首付10万元,20年期贷款40万元。2002年11月第一次还款;2012年11月提前还清贷款,总计还款额59万元左右(按照2012年7月6日利率下限85折计算,与2002年利率基本吻合)。
A所拥有的房产如今在二手市场上的参照成交价格大约在300万元左右。也就是说,通过贷款买房,他的个人财产在十年间净增加了290万元左右。
B:至今未买房收入节余存银行
与A选择贷款买房不同,B认为目前租房住同样可以满足需要,没有必要背负欠款的经济压力与精神压力。于是,B选择将每月工资收入的半数存入银行,10年间,按照最高定期利息计算本息收入(利息取5%),B通过工资节余储蓄,个人财产净增加了69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