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案发后,结合视频资料等做了一个侦查实验,即用一个体型与小悦悦相似的公仔为模特摆放在被撞位置,由一名身高与驾驶人胡某相似的人员驾驶肇事车辆沿案发当天路线前进,做距离、行为、声音、速度测试等实验,判断胡某的行为性质。
另外,事件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相关证人证言及证据显示,胡某在案发后几天内生活、工作正常,是在10月16日经人提醒,才知道广佛五金城内发生了“小悦悦事件”,随后才从视频中辨认出肇事车辆是自己所驾驶的车辆。16日当日,他便投案自首。
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胡某不服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后,胡某与其他相关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小悦悦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小悦悦的父母303000元,小悦悦的父母对胡某表示谅解。
二审法院认为,据此,可以酌情减轻胡某的刑事责任,遂终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