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日上海国际马拉松比赛日,我参加不了比赛,但迈开腿是双休日必修功课,那天竟来到儿时居住地——某某路上的854弄。一别40多年了,我家原先住的那一排高房子已不复存在,印象中那排房子是整个弄堂里最好的建筑了,那青砖红瓦是父亲当年工作的“保密厂”特地分配给类似技术人才的。那后宅前厂区现早成某某大花园的商品住宅,可那吴家浜路小学,我一二三年级就读的学校还在,只是矮平房成了高楼。最难忘的还是转弯角的那个“阴沟洞”,尽管已不是昔日那四面高当中低的形状,可当年这“阴沟洞”旁发生的一幕始终难忘,我脑海里一闪现,就会隐隐地触痛心房。
那时小学上课实行半日制,不上课的半天,四五个同学就近编成课外小小班,集中到某个学生家里做作业。在小小班里一个小时就能把老师布置的所有功课做完,于是玩游戏成了我们最开心的时间。我们男孩玩厌了挑游戏棒、造房子和斗鸡后,最想玩“官兵捉强盗”。那时的854弄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咸菜作坊内易于躲藏,红泥滚压工场隐蔽物也很丰富。当时隔一二个横支弄的其他小小组都会主动来参与,我们更喜欢加入高年级大哥哥们的“强盗赛”。两个奔跑最快、人最精灵的大哥哥就是领军的,他们的石头、剪刀、布猜拳的输赢,挑选队员,很快各6人或10人的对手在“拳头”下产生了。我因为跑不快,常被双方领队推选为公证人,在“大兵营”监视捉来的“强盗”,让他们一个个排成队,看冲过来的“强盗”们是否不“违规”救出“强盗”。
那天,两队鏖战一个多小时不分输赢,大兵营墙边,被捉牢的一个“强盗”手触及墙,其他俘虏的手相接向前伸展,以期待同伴来解救。这时当队长的“强盗”出现了,只见他如入无人之境,很快突破了前两层阻击。假若他冲进兵营,只要拍得任何一个俘虏三下,战局就立见分晓。说时迟那时快,守护兵营的劳姓同学奋勇上前抵挡,想一把抱住他,而“强盗队长”回他一个大蹬腿,只听嘣的一声,劳姓同学被撞倒在阴沟洞旁。那“强盗队长”救俘虏心切,哪还顾得上被撞倒者,解救后的众俘虏个个欢呼雀跃而一哄而散。此时,那劳姓同学则在阴沟洞旁不能动弹了。我上去搀扶他站了起来,随后他一瘸一拐地回家了。
当晚,一大伙人涌进我家。原来,劳姓同学骨折了,那“强盗队长”不肯承认,于是双方家长要我作证!按照游戏规则,做“强盗”的可以舞动双手奋力挣脱,但不能用脚蹬腿踢。谁违规,谁就会被“开除”,这规定也是“责任”认定的依据。当时“强盗队长”那双眼瞪得很大,也许,我太在意次次能与这些大哥哥玩“强盗赛”,而且这位大哥哥在小伙伴中很有势力,于是不敢吭声……而劳姓同学的母亲是个急性子,见我不吭声便以为儿子撒了谎,不顾儿子骨折啪啪地抽了两个耳光。那时的家长“惩恶扬善”风气可见一斑。
劳姓同学家庭生活条件不很好,骨折后也没有很好地治疗与营养,好久才能一人走动。每每看到他那点瘸,我的心里常常会涌出一种内疚甚至负罪感。如果,我不在意恐吓、不在意玩耍、不在意孤独,也许劳姓同学不会吃那么多苦。长大成人后,尽管我以此为鉴,常会因仗“义”执言而不受欢迎,甚至不入流,但心态平和许多。
今天故地重游,往事仍需回首啊!那劳姓同学现可安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