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包装垃圾造成年废弃价值高达4000亿元,豪华包装更让原本已不堪重负的社会垃圾处理雪上加霜。《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作为一部创制性立法,法规基于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现实需要,在《立法法》赋予地方立法权限内尝试强制规范商品包装。
将“环保共识”转化为具体制度设计,这部地方法规抓住了促进商品包装物减量的“牛鼻子”——一是管控定位在“流通环节”,二是重视罚则保障执法有力。
立法关注流通环节,是因为,上海市场面向全国、全球开放,要管好外地商品生产者,不现实;但要管好本地商品经营者,却要相对容易。同时,地方立法要有效限制过度包装,不能少了罚则。最后通过的法规明确:销售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依照《行政处罚法》,质监部门发现商家违反强制性规定销售“过度包装”商品,并非马上处罚,而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如果商家拒不停止销售,就会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法规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防范过度包装,12345、12365、12315,“三大热线”都是市民监督举报热线。
依照法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法在门户网站公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规范标准,以便市民知晓标准、随时举报。此外,法规还将倡导生产者、销售者在商品外包装上明示包装物回收利用及包装成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