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经济较为困难且家中不具备冬季沐浴条件的老人发放冬季助浴券,是市老龄办的惠民项目之一,在“冬季为老助浴”项目实施期内(1月初至3月底),每位老人会领到6张助浴券。
如此浴室又增加了几百位顾客,老板们既做了好事又赚了人气,应该很满意。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所有的浴室老板都“不待见”这块“馅饼”。
一方面,每张助浴券面值是11元,比伟燕浴室的女宾价格高一元,但比男宾价格低4元,“亏本”生意谁乐意做?更重要的原因是,有些老人腿脚不便,如果没有子女陪同,单独来洗澡,实在让人放心不下。“摔一跤可怎么办?!”
对于助浴老人的安全问题,各区和街道也想出了一些对策,比如在曹杨新村街道,曾经要求子女签一份“告知书”,承诺会陪同老人前去洗浴;如果不能陪同,而老人因自身原因在沐浴过程中发生意外,将由家属承担第一责任。
而长宁区在2011年则明确规定,要按1:1的比例匹配陪浴人员,并为享受助浴的老人以及陪浴人员购买专项意外保险,还要求浴室要指定专人负责老人的沐浴安全工作。
然而,种种措施并无法完全打消大众浴室老板们的顾虑。“助浴券的确惠及了一部分有洗浴需求的老人,但对浴室来说,并没有从中受益,反而承担了一定风险。”市沐浴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员表示。
据悉,为保障老年人的生命安全,今年发放的每张沐浴券都包含1元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上限可达2万元。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