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皖西山区,杀猪是过年才有的事情。过年不就是因为能吃到平时吃不到的东西吗?所有的食品中,最好的自然是猪肉了。
农村养猪,没有速成法。一般都要养两年,长到两百斤左右,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偶尔也有养三四年的,四五百斤,如果放出来晃悠,那个气派、那个气场,见者无不啧啧称赞,四乡八邻都会传颂谁谁家有头大肥猪。越气派的猪,就越熬不过年关。人幸福的日子,就是猪不幸的日子。到了腊月,家家户户都在约“杀猪的”—— 一年之中也就腊月中下旬这半个月有生意。一天杀四五头,一家一家排过来。
穷人家,杀了一头猪,也有可能吃不到几块肉。因为要抵口粮的工分。抵不完的部分继续欠着,年年积累下去。我家人多,在哥哥成人前,只靠爸爸做民办教师挣点平均工分,因此到年底往往把整头猪都抵债了。看着不到十岁的姐姐千辛万苦养大的肥猪,几乎全部分给了人家,忍不住就要哭。但只要留下一两斤肉,大年夜就不会清汤寡水。如果能够留下猪肝,猪肠子,猪舌头,猪耳朵之类,腌着慢慢吃,那更是非常难得的美味。工分多的人家,常常卖了一部分肉换成现钱后,再把多余的肉甚至是半只猪,都腌起来。一刀一刀的猪肉晾干后,放进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