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某在南京打工,曾有盗窃前科。据崔某交代,去年11月19日,他从南京乘火车到上海图书馆看书。当他来到顶层的外文文献阅览室观看画册的时候,发现靠窗的一名男子起身离开了座位,而桌子上却摆放着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他观察了一下,发现没有人注意,男子也已经走远,于是禁不住贪念,他就走了过去,把电脑装进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内,然后快速打车离开。当天回到南京后,他将电脑以3200元的价格卖掉。今年1月21日,崔某再次从南京来到上海浦东图书馆“看书”。在浦东图书馆三楼的一间阅览室内,他在一座位上看书。然后旁边的一个小姑娘离开座位,但是把一部iPhone手机放在了书上。崔某就走过去将手机放进口袋,然后来到厕所内将手机关机,当天回到南京以1800元销赃。
在警方提供的监控录像中,崔某都是趁被害人离开座位时将其放在桌上的物品拿走后离开。记者注意到,发生在上海图书馆的这起案件当中,被害人离开座位的时间竟然长达一个小时。法官在此提醒广大读者,图书馆是公共场所,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莫给心怀不轨者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