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史上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中欧光伏案“峰回路转”,日前达成价格承诺方案。这一贸易争端牵涉金额高达210亿欧元,涉及100多家中国企业。
今年6月6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妥协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这一消息对中国光伏业犹如地震。然而,在距离欧盟设定的最后期限尚余10天之际,欧盟贸易委员会宣布中欧已就光伏争端达成和解。
消息一出,叫好声不少。这场贸易争端,到底谁赚了,谁亏了?
欧盟“双反”制裁
欧盟委员会分别于2012年9月和11月启动针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及中国企业对欧盟出口金额高达210亿欧元(约合276亿美元),被业内人士称为欧盟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双反”案件。
国务院参事、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认为,欧盟的“双反”制裁,违反了世界贸易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对双方都不利,大量欧洲企业已经深度融和到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由于中国很多光伏企业都从欧洲进口原材料、部件、制造设备,因此这一贸易保护行为也将给欧洲带来“附加值”的减少。
经过艰难谈判,目前中欧双方达成价格承诺方案。具体内容,中方承诺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不低于某个最低价格,并设定具体的时间期限;中方承诺将每年出口到欧洲的组件限定在一定的规模范围内。而作为交换,欧盟将不对中国光伏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我国“声东击西”
是什么导致欧盟将准备“重拳一击”的手转而和我们握手言欢?实际上,近2个月,中方动作频频,声东击西,充分运用谈判技巧,争取谈判筹码——
6月27日 中国商务部宣布:向进口自欧盟的化学品“甲苯胺”征收为期5年近37%税率的反倾销税。虽然甲苯胺系一种染色中间体,与太阳能光板完全无关,却仍具有“声东击西”的效用,中方光伏谈判筹码也就间接增加。
7月18日 商务部又公布了对产自美国、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并于7月24日起分别向美国及韩国产品征收53.3%-57%及2.4%-48.7%的高额关税。而欧盟多晶硅却虽然调查榜上有名,却不见征税单。
多晶硅为光伏重要原材料,且中国进口最多来自德国,一旦征收反倾销税,将对欧盟尤其是德国企业造成重创。多晶硅可谓是光伏谈判中方最重的筹码。此番作用下,欧盟提前做出和解表态。专家评价,欧盟是中国光伏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中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的妥善解决,维护了双方光伏产业利益,是互利双赢的结果。中方作出价格承诺,也就是说中方的光伏产品在欧洲的价格有了一定的提高,虽然我们竞争的优势有所下降,但是保住了欧洲市场60%的份额,欧洲的企业也有发展的空间。
不可盲目乐观
上海新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张静妹对记者表示,不能对目前取得的谈判成果盲目乐观,现在整个谈判还没有结束,双方达成的价格承诺并没有公布具体数字。后续谈判结果的执行,可能比目前公开的更为复杂。
有知情人士称,未来中国输欧光伏产品价格承诺在0.55欧元/瓦—0.57欧元/瓦。据了解,中国输欧光伏产品平均售价约为0.5欧元/瓦—0.52欧元/瓦,依此计算,如果我国做出售价下限0.57元/瓦的承诺,仅较此前每瓦平均售价上浮了0.05欧元-0.07欧元,上浮比例约为9.6%—14%。这对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将丧失价格优势。
一家光伏产品制造商负责人透露,眼下欧洲本土以及韩国等地的太阳能产品制造成本也大多降到0.6欧元/瓦左右。在最低限价的情况下,采购商肯定会优先选择质量好、实力强的企业。这就意味着一些小的光伏企业可能要让出大部分份额。处于产业链上游的多晶硅厂商认为,谈判达成的妥协结果意味着此前预期的对欧多晶硅“双反”将难以进行,多晶硅行业“价格战”可能卷土重来。
仍然存在变数
按照欧盟委员会委员德古赫特的版本,中欧争端解决方案中,除了这道关,中国光伏产品进入欧洲还有两道坎——数量控制:每年输欧产品受上限制约,超过上限的出口商,将被征平均47.6%的关税;产品限制:欧盟自身无法自给自足的产品,才可以由中国产品以价格承诺方式出口、补足市场需求;而欧盟能够自给自足的产品,则需与全球产品竞争,同时也受到额外的保护:中国产品将被征平均47.6%的关税。专家分析,不排除未来光伏对欧出口实行“配额制”的可能,结果就是出口量将加速向大厂商集中。这将使处于生存困境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留给它们的选择可能就是加速退出光伏行业。
“谈判未到最后一刻,还存在变数。达成价格承诺以后,中国企业得遵守价格水平,如何监管又成双方谈判的难点。监管制度不能太松也不能太严。太松的话欧盟不同意,太严的话,欧委会可以轻易地认为中企违反监管条件,有可能不按协议出牌,伤害中国企业的利益。”张静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