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的祖宅名为余庆堂,位于震泽镇的老街,建于清末年间,有房屋十余间,建筑精美,有较高的文物价值,被当地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余庆堂最初主人陆老先生曾是一名丝绸商。老先生有6个子女,其中3个子女仍然健在。为使余庆堂得到更好的维护,陆家后代多次拒绝外人高价求购,决意将它捐献给国家。
在办理捐献过程中,陆家后人遇到了一个难题。原来,陆老先生已故的一个女儿仅留下的一个外孙也已过世,该外孙的妻子早于他过世,没有子女后代。因而属于陆老先生外孙的这份遗产,便成了无人继承的无主财产。虽然无主财产按法律规定应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震泽镇政府于是向法院提交了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书。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并发出公告,以对该无主财产进行法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