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8岁那年,他就遭到微软公司起诉,被控销售伪劣、盗版软件。
威尔默斯在16岁时第一次尝试网上销售。他发现,只要搞到便宜软件(例如微软的办公软件),拿到eBay之类的网站出售可获利不小。
他乐此不彼地在网上倒卖软件,还专门注册了一家名为“e方向”的网店,对学习却不怎么上心,考试成绩每况愈下。
升入高三时,他要求妈妈在午饭时接他回家,以便多出一小时打理“e方向”的生意。最后,妈妈琳达不得不和他谈条件,约定在多少时间内赚到多少钱,他就可以休学。
对于威尔默斯,赚钱似乎不成问题。他雇了12个人,专门开了一间办公室,不久就成了网上最大的微软软件分销商。
同龄人高中还没毕业,他已经开着价值28万美元的兰博基尼黑色跑车满城跑了。他还有一辆亮黄色的兰博基尼,停在美国赌城拉斯韦加斯。
当时的“e方向”带有鲜明的威尔默斯特色:表面光鲜、庞大的电商王国其实由网络上晦暗、见不得人的一面支撑。
最初,威尔默斯四处搜罗便宜软件,有一张卖一张,一次赚个二三十美元。后来规模扩大,他雇同学做客服和网页设计,但没人清楚他从哪儿搞到那么多便宜的微软软件。
他声称,这是戴尔电脑曾经捆绑销售的软件,但实际上“e方向”售出的大部分软件出处不详。一名前员工回忆:“那是一片灰色地带,我们说服客户,安装这些软件没问题。”
然而,随着“e方向”规模扩大,越来越多客户投诉其产品质量,微软也多次发出警告。威尔默斯对此不以为然,即使看到客户寄回的、显然盗版的软件,他也公然否认:“不,这不是盗版!”
2006年3月,忍无可忍的微软起诉这名18岁少年,称他大规模贩卖“伪劣、盗版”软件。微软申请法庭封锁威尔默斯的贝宝(PayPal)账户,原以为会冻结几千美元,没想到竟有20万美元余额。
通常,这种案子的涉案库存为几千份盗版软件,检方却从“e方向”仓库中收缴了6.6万份有问题的微软软件,这些仓库遍布加拿大和美国各地。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些软件源自中东某国。
父母本希望威尔默斯能够息事宁人,但他却强势反击,称自己“什么都没做错”。这起官司最后以庭外和解告终,由威尔默斯向微软支付了6位数的赔偿金。
为此,威尔默斯不得不交出了名下两辆兰博基尼跑车、一辆道奇“蝰蛇”跑车,并承诺永远不再销售微软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