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用工合同
家住徐汇的小杨是成人大专学历。他告诉记者,去年12月,他在58同城网站投送了一份简历,很快一家新粤洲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联系他,让他到镇坪路某号面试。“我并没把简历投给新粤洲,是他们主动找我的。”
面试在镇坪路2143号7楼一个小房间内进行。给他面试的是一位“杜经理”,简单问了几个问题,最后安排小杨到“宝山店”工作。
次日,该公司就与杨先生签订了一份聘用合同书。记者看到,该合同条款中自称为“固定期限协议”,但合同期限仅为1个月。最终杜经理向他收了门岗证IC卡300元、特殊行业上岗证600元。
一家一家转场
签订合同第二天,小杨就去了位于上大路祁连山路的“宝山店”报到。这里挂的却是另一块牌子,是一个KTV场所。一位“雷哥”示意帮他去买两包烟,杨说自己不抽烟,但最后小杨拗不过“雷哥”的坚持,给他买了300元中华烟。“这家店里只呆了两天,都是翻看保安手册之类。”
之后,他像被丢包袱似的,又被丢给了第二处门店——行知路店。店内“钱助理”让他参加聚会,“不参加聚会的话,后果你自己负责”。最终,小杨不肯参加聚会,仍以买中华烟“让步”,花去1000元,“仍然让我看保安手册”。没几天,他又被介绍到第三处门店——水产西路富长路门店,被“王经理”收去600元“聚餐费”,但实际上小杨并未参加聚餐。在第四处外高桥保税区门店,他遵照吩咐去领衣服,被“管经理”收去2000元服装费。在第五处江湾店,“马助理”说他不适合做内保,推荐他做人事助理,向小杨收了1000元烟钱“好处费”。
更为荒唐经历
随后的经历更加荒唐,费用也一笔笔攀升。过了几天,小杨又被介绍去第六家门店北京西路店。一位“狄哥”安排他向一位关经理学习,关经理先是收了他1400元,说是买礼服,后来拉他聚餐,在KTV唱歌。这回小杨终于答应聚餐了,可等待他的并非是“AA付费”,而是由他独自埋单花掉了6000元。“狄哥”还让他学车,又收去1.2万元。次日又让小杨付1.8万元提车费,让他把公司一辆北京现代轿车开回家。“我又没驾照,怎么开车,家里也没停车位。”最终他没有开走车。他又一次花了1450元买了3条中华烟送礼,连自己的iPhone 6Plus手机也被“借”去了。
最后,转了一圈,他再次回到了水产西路富长路店(原第三处,计作第七处),上次接待他的是“王经理”,这次换了一位“高经理”。小杨被收取30000元“保密金”,说这是保证不泄漏客户隐私的押金。高经理还让他入股,交10万元,“不入股就不能续签合同”。“我是来找工作不是来投资的。”这次小杨没有答应。
相关部门介入
记者听完小杨的叙述,简直在听一个荒诞离奇的故事。“你傻呀!”26岁的小杨涉世不深,“我太天真了,想不到啊,现在晚了,一分钱都没要回来,连手机也没拿回来。”
根据小杨的叙述,记者统计了一下,他一共付出了70300元,但拿到过一个月工资5000元,实际损失是65300元和一部价值6000多元的苹果手机。但对方承诺的门岗证、上岗证、服装等一样都没“兑现”。更为荒唐的是,从始至终,小杨没有拿过任何一张“收据”。
昨天,记者从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他们已约谈新粤洲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并协调其他区的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处理方案,希望能挽回小杨的部分损失。
本报记者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