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非遗属于“公共文化”领域,公共文化工作者更倾向于将“非遗”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非遗”是蒙尘的宝。我们应该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和一双能拂尘的手。
“遗产”应该是融入生活、融入身体的“不动产”——制作、弹奏古琴的技艺;演唱、表演昆剧的手眼身法步;勾兑酱油、黄酒的手势;绘制连环画的笔法……从个人身上拿不走的手艺、从社会生活中去除不了的习俗、从世代演员身上变换不走样的程式化表演——而且,就像房产、汽车那样,可以作为“个人信用保证”。
如此,优秀传统文化就不会成为“遗产”,而成为一个“环境”。让我们保护好“非遗”,营造好氛围,然后,浸润其间! 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