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北京市将通过财政、医保、价格政策联动,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取消试点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的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加成,对药品实行进价销售,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间的利益联系,遏制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现象。
对于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等造成的收入损失,通过设立医事服务费来弥补。医事服务费以2010年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收入为基础,按照总体平移的原则算出医事服务费总额,因此按静态测算医院收入不会减少。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医保定额支付每人次40元,医保患者每人次个人支付标准为:普通门诊2元,副主任医师20元,主任医师40元,知名专家门诊60元。
医事服务费是否会增加患者负担?韩晓芳介绍,改革前考虑了不增加患者负担的问题,特别是考虑了让80%的普通门诊患者享受到降低负担的好处。虽然增加了医事服务费,但是其他方面可以减少患者支出,共包括三部分:北京市医保患者若在试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实施医事服务费前,挂号个人支出3元,实施医事服务费后,每人次个人支出减为2元;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药品费用直接减少;医药分开可以遏制过度用药、滥用药等现象,也会节约医疗费用。
另一项大的试点改革是医院法人运行机制。具体做法是医院成立理事会,由内部理事和外部理事组成;北京市医管局成立监事会,派驻监事对公立医院运行管理和院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按有关规定任免理事长,选聘或解聘理事,理事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