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法律条文
李敏生等学者在举报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正文部分内容违法时,引用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部分条文。对此,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其并无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洪波指出,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将“NBA”等字母词收录在附录中,而不是举报信中所说的正文。北京大学教授苏培成则表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媒体要“基本”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而不是“唯一”,因此个别情况必要时可以存在。
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修订主持人江蓝生更是明确指出,举报信所引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1条内容“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中并未提及“禁止使用字母词”,并且此引用明显断章取义,因为第11条在除上句内容外,还紧跟了一句“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江蓝生说,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字母词不仅没有违法,反而是贯彻了第11条的规定,给这些字母词用规范的语言文字作了解释,为大众使用提供了参考文本。
认为并无失职
“除‘规范’外,词典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记录’,尊重语言事实,把我们语言生活的基本状况记录下来,在此基础之上,才能提供所谓的‘规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所长刘丹青认为,字母词在中国人生活中的出现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作为工具书的《现代汉语词典》收录它们正是发挥了服务功能。
刘丹青表示,在“规范”方面,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并无失职,“该词典所收录的字母词只有239条,都是现代汉语实际交往中通行度较高的词,并且给予了规范的注释,引导大家不要滥用。”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院长贺阳则补充说,第6版《现代汉语词典》将字母词收录在附录而不是正文中,也可看出修订人的审慎态度。
尊重语言规律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禁用字母词是不可取也是不现实的。“我们学高等数学能不用a、β,学化学能不用H、O等氢氧符号吗?就是去医院检查,你不说我做‘CT’,而说做‘计算机断层扫描’,这现实吗?不是谁想用不想用的问题,而是汉语发展形势所需。”苏培成则认为字母词的出现丰富了汉语言文字的表现力,不能用僵化、保守的目光看待这件事。
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院长郭熙看来,字母词是语言接触中的一个正常现象,“语言只要有接触,就有互相借用。所谓纯洁的语言一定是死的语言,只要是活的肯定会吸收新的东西。”
贺阳则明确指出,语言最基本的功能是交际,“全社会每个人都在用,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和能力来规定哪些词能用、哪些词不能用。”他认为,评价一种语言使用现象好与不好,首先要看其是否有利于交际使用,第二要靠社会来判定,在使用中将其慢慢规范化或是淘汰掉。
驻京见习记者 陶禹舟(本报北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