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客户王女士于2010年通过电话投保购买了太平人寿保险产品,其中,重大疾病保险总保额10万元。2012年8月,王女士因腰痛到国内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肾占位,考虑肾细胞癌”。为了进一步更好地接受治疗,王女士打算到日本就医。
因王女士的疾病已在国内医院得到确诊,且情况符合所投保的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约定的赔付标准,太平人寿将按照合同规定支付重大疾病理赔金,是否选择在国内进行治疗,并不影响这一理赔结果。在日本治疗回国后,她提交了理赔申请,获得重大疾病理赔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