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将“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对新形势下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一系列的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张得志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十八大精神既一脉相承,又赋予了全新的内容,特别是在公平就业、鼓励创业以及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专门提到“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张得志介绍,这几个群体也是本市就业工作要重点关注的群体。
1 “最难就业季” 就业率与去年持平
对于高校毕业生,今年本市采取多方面措施,促进青年大学生就业。实施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专项计划,组织专场毕业生招聘会,加强职业指导,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农村、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同时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的力度,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积极对离校未就业困难大学生实施就业援助,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大学生都能实现就业;从2002年开始,本市推进“青年职业见习计划”,选择了一批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知名企业建立青年见习基地,由企业提供见习岗位,失业保险基金予以生活费和带教费补贴,让缺乏工作经验的青年大学生进入见习基地,通过一段时间的职业见习,提升包括职业经历、动手能力和敬业精神的综合职业素质。目前,“青年职业见习计划”已成为国家解决青年大学生就业难题的重要工作抓手。
今年的求职季曾被媒体称为“最难就业季”,由于本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根据教育部门统计,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96%,与去年基本持平。
2 启动“启航计划” 帮失业青年找方向
从2012年开始,针对长期失业青年,本市启动“启航计划”。通过排摸锁定一批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青年,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转变失业青年就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2012年,通过开展“启航计划”,本市锁定的2万名长期失业青年有7330人实现了就业,35岁青年登记失业人员从8万人下降到7.14万人。
张得志介绍,对于青年群体,本市将深入实施“启航计划”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发挥好基层就业服务机构、团组织以及青年社工等各方面力量,探索促进青年就业的有效机制,着力帮助青年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就业渠道,切实改善就业环境。
3 就业困难群体 认定后三个月内就业
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历来是促进就业工作的核心任务。近年来,本市不断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安置和退出的管理办法,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内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认定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在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之外,本市还不断探索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市场化就业,出台了企业吸纳困难人员一次性补贴等政策,并且不断加大补贴力度,调整补贴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后本市将继续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有效提升市场化就业比例,加大力度促进“刑满解教”等就业特别困难群体就业。鼓励本市困难人员在特定行业和农业实现就业,进一步拓宽困难人员的就业渠道。
4 来沪从业人员 参加指定培训享补贴
对于农村富余劳动力,本市将落实好跨区就业补贴、低收入农户就业补贴等促进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专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就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来沪从业人员已成为上海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上海全市设立了50个来沪从业人员信息监测点,加强对信息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及时研判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和疏导;定期开展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掌握各类企业、行业和岗位对来沪从业人员的需求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服务。
本市从2010年起,实施了“农民工技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沪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参加补贴目录内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可享受培训费补贴。对培训时未上岗但培训后录用上岗或培训之前一年在本市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民工,也享受同样的补贴培训政策。
张得志说,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好青年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特殊群体就业的突出矛盾,又要着眼长远,加强人力资源的宏观规划,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发展战略,着力营造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建立促进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