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纺股份为何不退市
从南纺股份到*ST长油,最近退市风波不断。一个业绩连年造假却仍不退市,一个被投资者质疑恶意退市。对于南纺股份,有投资者质疑,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南纺股份连续五年虚增利润,是否应该退市?
对此,证监会表示,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健全完善的退市制度,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利于上市公司自主确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南纺股份的问题,上交所上市规则明确,对因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公司,须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下一年度继续亏损的,暂停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5月根据上市规则对南纺股份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该公司2012年、2013年年报显示,公司连续两年盈利,未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情形。因此,上证所按照规定,对南纺股份追溯重述导致连续亏损做出了处理。
ST长油退市有依据
证监会表示,推进退市制度改革是资本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任务,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进程。证监会已充分关注到市场对于南纺股份追溯调整后连续亏损是否应直接退市的讨论。证监会将以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中心,继续研究完善退市制度,建立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的退市机制。
针对投资者“*ST长油是首家退市央企,终止长油上市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证监会表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2014年4月11日,因*ST长油股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一项规定的“因连续亏损原因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等四种情形之一的,由上证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中净利润、净资产、审计意见三种终止上市情形,所以上证所作出了关于终止*ST长油股票上市的决定。
证监会指出,对欺诈上市等重大违法行为,未来的退市制度将明确证券法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规定的安排,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场。同时,保持退市制度的严肃性,进一步抑制绩差股炒作,增强市场有效性。
事实上,自2001年首批公司退市至今,包括强制退市和自主退市,沪深交易所累计已有78家公司退市。下一步,证监会就退市制度改革还将丰富退市的内涵,推动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利益等自主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