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级检察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市院机关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院机关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2015年市院机关检察改革试点主要工作作出安排。
市检察院在改革试点中将探索实行机构扁平化,内设业务机构整合,先行在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试点,推进侦防工作信息化、一体化、专业化建设,条件成熟后在其他业务部门试点。此外,试点中还将探索全市检察人员统一招录、统一管理、职业保障方案的实施以及各级检察院经费、资产统一管理等各项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