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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地区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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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4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以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地区为重点
八部门严打号贩子和网络医托
于明山 潘子璇
  本报北京今日电(驻京记者  于明山  见习记者  潘子璇)为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宣传行为,斩断“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利益链条,国家卫计委昨天公布《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即日起,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八个部门,以优质医疗资源相对集中地区为重点,在全国开展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竞价排名专项行动,并将成立全国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军队卫生部门方面,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加强军队(武警)医院和人员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6月底前,各省(市)确定重点医院列入挂账整治名单,锁定经常在重点医院及周边活动的“号贩子”目标人群,制定全省(市)统一的行动方案。国家卫计委监督中心要加强互联网信息监测,搜集“代挂号”网站。网信部门根据国家卫计委通报的信息,清除互联网违法违规有害信息,通信主管部门对从事“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的违法违规网站进行处置。各地要建立群众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月至10月,各重点医院所在地公安机关每月组织一次打击“号贩子”行动,发现存在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内外勾结等性质的违法犯罪线索,实施重点打击。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发布医疗广告,其内容必须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通信主管部门处置违法违规医疗保健、医疗机构网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重点医院一律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严禁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

  11月至12月,专项行动将曝光典型和重大案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公安机关查处的“号贩子”身份信息,报国家卫计委监督中心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以及涉嫌“网络医托”的互联网企业。

  国家卫计委称,如医院发生内部倒号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采取雇“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医疗机构,探索进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加强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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